美诺华(603538)_公司公告_美诺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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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8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美元掉期、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产品,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美元掉期、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产品,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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