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倪莲慧女士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21%)股份已被司法划转至曹俊名下。该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倪莲慧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曹俊与倪莲慧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5年4月13日在淘宝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倪莲慧持有的托管于中邮证券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3520)
万股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详见《司太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司太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司太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5-022)。
经公司股东倪莲慧女士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通知,上述股票合计1,5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过户手续。
二、本次司法划转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倪莲慧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00,000 | 5.0181 | 20,500,000 | 4.6760 |
小计 | 22,000,000 | 5.0181 | 20,500,000 | 4.6760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司法划转后,倪莲慧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由22,000,000股减少至20,500,000股,持股比例由
5.0181%减少至
4.676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