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_公司公告_司太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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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外币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交易对手: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审核并签署相应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的范围内,根据授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的范围内,根据授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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