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_公司公告_立霸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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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1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智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66,327,8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3,000.00万元人民币与青岛金玉浑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名为“青岛浑璞华芯六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基金。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本次公司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将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其中监事聂伟虎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该项目有一定投资风险,无法判断后续情况,本人选择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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