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_公司公告_立霸股份: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

立霸股份: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监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委托理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检查及监督,积极履行自身职责。现将 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023年4月13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等13 项议案。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3年8月17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等3项议案。

6、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委托理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绝大多数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各项工作,为公司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提出定期报告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听取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并对财务报表、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截止 2023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和委托理财情况

2023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和委托理财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拟变更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和公开招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障相关审计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履行了合法程序,我们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及时审阅财务相关报告,保持与财务、审计人员的有效沟通,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财务信息披露等情况的监督;继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与管理层保持沟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