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4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三)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拟参与对象人数、受让数量、分配情况进行调整修订。
(四)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五)2023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890,000股已于2023年6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该次过户股份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过户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4%。过户完成时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实缴及整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及人员类别 | 拟获授份额(万份)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 拟获授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万股) |
董事:赵玥 | 311.7400 | 25.93% | 71.50 |
监事:祁冬君、李丽姝、赵颖 | |||
高级管理人员:陶为民、苏泽华 |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合计9人) | 512.3000 | 42.62% | 117.50 |
预留份额 | 378.0992 | 31.45% | 86.72 |
合计 | 1,202.1392 | 100.00% | 275.72 |
(六)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本次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378.0992万份份额(对应锦泓集团A股普通股股票86.72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31.45%。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预留份额应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12个月内确定对应持有人,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由不超过19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378.0992万份份额(对应锦泓集团A股普
通股股票86.72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及人员类别 | 拟获授份额(万份)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 拟获授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万股) |
高级管理人员:陶为民 | 24.4160 | 2.03% | 5.60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合计18人) | 353.6832 | 29.42% | 81.12 |
合计 | 378.0992 | 31.45% | 86.72 |
注: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4.36元/股。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预留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归属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第一批次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归属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次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归属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次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归属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总数的40%。
预留份额分配后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根据此前披露并实施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参加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监事会已对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预留份额分配及参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预留份额分配的具体情况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