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_公司公告_欧普照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时间:

欧普照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

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

按相关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相关

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

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其信息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标准及内部流程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

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登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见附件),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根据公司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归档保管,相关经手人员应列入内幕知情人名单,签署保密承诺。

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

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公司就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已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情况。

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不符合本条第一款和本制度四条、第五条要求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二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

与豁免披露事项的,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具体参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问责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适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中若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制度为

准。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附件: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 暂缓披露 □ 豁免披露 编号:

登记时间登记人员
申请部门申请人员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 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 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是 □ 否相关内幕知情人 是否书面保密承诺□ 是 □ 否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