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_公司公告_欧普照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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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蒋炯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蒋炯文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蒋炯文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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