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00,860股、76,260股,合计1,277,120股,前述回购注销已完成,故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由746,426,035元调整为745,148,91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746,426,035股,调整为745,148,915股。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642.6035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514.8915万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46,426,035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45,148,915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