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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察督促职能,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地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董事会编制和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4年,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持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

(5)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审核,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真实、合理,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7)对公司2024年度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2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遵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

(2)加强监督检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听取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汇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同时监事会将采取多种方式关注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披露。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建立健全,督促公司不断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3)加强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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