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603489)_公司公告_八方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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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为公)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为公)

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为公:男,汉族,中国国籍,1959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1982年2月至1983年8月,供职于南昌飞机制造厂,任助理工程师;1986年6月至2018年12月,供职于东南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年1月退休。2023年10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表》,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方式参加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缺席次数
张为公5320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公司出售电摩事业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及各期财务报告,本人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对所述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提出专业意见并形成决议,切实履行了作为相应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未出现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连同俞玲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指导相关审计工作的开展,本人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并就重点审计事项和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探讨。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多次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重点关注终端市场复苏动态及竞争环境变化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分享及探讨,为本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2024年度,本人参与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当期业绩、业务开展、战略方向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为本人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时解答相关问题,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或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年度履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因向关联方整体出售电摩事业部相关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人重点关注了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认为本次出售有

利于规避电摩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控制管理成本,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除上述出售资产外,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向关联方出租房产产生的关联交易和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且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符合交易双方的真实需求和共同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关键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一名董事辞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需补选一名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细了解了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信息,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经营规模、业绩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勤勉的原则,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董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为公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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