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8,087.81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关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6)。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1、锂离子电池组生产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自动化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实现锂离子电池组的自主生产,提高电踏车电气系统各零部件的一致性,同时利用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2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主要厂房、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2、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通过境外经营场所扩充、员工团队组建、办公软硬件设备购置及维护等,提升公司在境外主要区域的营销推广力度,强化售后服务能力及信息化管理水平,助力公司加大对于境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3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1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截至目前,项目投入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项目涉及人员的薪资、社保、房租等由海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公司建立台账登记明细支出并汇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代为支付金额约为7,695.71万元(其中约558.69万元已于2019年12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造成募集资金结余。
2、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现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69.23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18.58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和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和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