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沐邦高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沐邦高科近日通过自查,公司在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安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南昌新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专户余额中被冻结部分 | 专户余额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2805****3408
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项目
0.03 0.03 -
北京银行南昌安义支行
2000****9742
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项目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1401****2730
10,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
3,488.16 3,488.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户内可用余
额
5002****0008 补充流动资金 0.26 0.26 -中信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8115****9797 补充流动资金 0.44
注
0.44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专户余额中被冻结部分 | 专户余额 |
合计 3,488.89 3,488.89 0注1:公司北京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1,240.71万元,该账户目前无余额。注2;公司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金额1,405.49万元,但该账户余额仅有0.44万元,账户余额不足,无法全额冻结。
二、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网络检索,公司此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主要原因系江西产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产投”)、鄱阳湖融资租赁公司、宝鸡志普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嘉祥县远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祥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诉讼。但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鄱阳湖融资租赁公司、宝鸡志普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嘉祥县远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祥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收到了江西产投递交给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因公司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产投签订了《国内保理合同》,江西产投取得了商业承兑汇票后,公司及子公司未能如约按时付款,江西产投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对沐邦高科的影响
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金额13,235.55万元,其中3,488.89万元被司法冻结,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项目”、“10,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可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746.66万元
。
经查询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状态,除前述被冻结的五个募集资金账户外,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可正常使用。
四、风险提示
可用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尚未归还的1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截至目前,10,000.00万元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到该募集资金账户。
1、公司此次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未来被强制司法划扣从而导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而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2、公司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3,488.89万元,如公司被司法冻结的募集资金
未来不能解冻,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3、当前光伏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若因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带来的资金缺口
导致募投项目延期,可能存在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新增司法冻结导致3,488.89万元募集资金不能正常使用,未来可能会被司法强制划扣,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保荐机构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获取了相关起诉状、江西产投与公司签订的《国内保理合同》和公司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查询并网络检索公司的涉诉情况,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事宜,与银行、法院做好协商工作,尽快解除冻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事项的进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 峰
周刘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