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603393)_公司公告_新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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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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