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_公司公告_通达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通达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3:00以通讯的方式在腾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以及回购价格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出现本次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办理因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导致股本变动涉及的《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8)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