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_公司公告_通达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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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03390 公司简称:通达电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75,245.5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8,834,652.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7,226,843.46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通达电气603390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璇谢丽娜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
电话020-36471360020-36471360
电子信箱TDDQ@tongda.ccTDDQ@tongda.cc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处于智能交通行业生产制造中间环节,按照产品应用场景,涵盖智能公交及其他商用车行业。

智能交通行业是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来的行业。智能交通系统是将先进的电子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技

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5G、自动充电等交通新基建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成型与成熟发展。

商用车作为公路运输的载体,是我国公路运输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中城市公交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系民生的刚需行业。202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应用等智慧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期间,智能交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深入研发,推动商用车智能化、绿色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商用车行业正处于调整周期的低谷阶段,并处于绿色化转型、商用车企业向物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转型等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城市公交企业也面临收入减少、经营压力大,以及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

长远来看,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公交及城际客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建设和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实现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绿色出行以及交通运输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是国内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联合科技部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接《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交通装备领域,提出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突破燃料电池、高效驱动电机、车路协同无线通信、车辆主动防护及自动预警等技术”在内的智能绿色载运装备技术的重大研发方向;在运输服务领域,围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降低运输成本,提出了开展高品质智能客运、经济高效智慧物流、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关键技术研发等任务;在智慧交通领域,提出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23年-2025年作为试点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21年末(2022年数据未公布),全国拥有载货汽车1,173.26万辆,载客汽车58.70万辆,城市公共汽电车70.94万辆。

据新华社报道显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认为,目前我国新能源商用车整体渗透率不足9%,其中新能源货车仅为7%左右。基于目前全国商用车保有量,以及每年新增的商用车需求,按照城市公交、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的要求,包括城市公交在内的商用车将会有较大的更新替代需求,相应的车载电气产品将会有较大市场需求。

随着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规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加快了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对行业内企业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成本管理、人才储备、以及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快速高效个性化定制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智能车载软、硬件一体化配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为多地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良好的产品与服务,多年来一直是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多家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在业内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已与部分商用车生产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及终端用户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产品研发能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丰富的订单承接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可以使公司更加高效地完成“新产品开发到形成产品优势”的过程,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硬件产品,具体分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四大类;此外,2020年以来,公司积极布局移动医疗产业,目前已推出一站式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等移动医疗系列产品。

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物流车、环卫车等其他商用车市场及工程机械市场,推进租赁、销售双重运营模式的移动医疗业务发展,开拓轨道交通市场,并通过自主产品研发尝试开拓乘用车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研发,保持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引领国内车载电气

产品研发方向。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政策、技术研发人员绩效指标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等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市场敏感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合作,共同承担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克服行业技术难点和瓶颈,不断将新的技术理论转化为有效生产力。公司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产品均采取高度定制化、个性化的市场策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快速定制化研发及服务能力,以及配套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能力,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安排生产,采用柔性生产模式,可以快速切换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交付需求,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规格不一的订单要求。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科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以及生产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等数据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确保到货时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以及仓储管控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可分为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经销模式指经销商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定制化采购再销售的业务模式。按照产品销售面向的对象,可分为标配销售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标配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商用车生产厂商;终端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客车最终用户(主要为各地公交公司)。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因此公司以直销、标配销售模式为主。公司产品定价原则为“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综合考虑销售规模、销售区域、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后,通过商务谈判或投标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变化。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853,404,214.482,063,098,646.41-10.162,089,804,711.962,095,536,04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4,063,479.971,668,368,053.43-6.251,724,138,170.871,724,138,170.87
营业收入477,111,771.15540,333,094.55-11.70641,895,029.92653,867,671.2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461,782,986.81533,922,654.06-13.51641,895,029.92653,867,671.20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5,245.59-9,438,072.68不适用43,960,874.6346,708,07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920,326.46-20,877,683.38不适用20,159,051.0822,906,253.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68,179.3934,427,977.35-32.41-90,380,282.11-90,380,28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6-0.56减少5.90个百分点2.542.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03不适用0.13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03不适用0.130.1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6,641,186.2883,584,302.33130,001,328.35176,884,95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22,805.21-27,032,556.85-14,944,237.12-50,575,64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259,306.61-29,666,285.98-15,152,817.45-40,841,91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47,458.8945,803,547.97-955,051.1937,567,141.50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销售订单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2、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第四季度获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3、受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季节性波动、信用期及货款支付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其中第二季度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所致;

第四季度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03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2,9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邢映彪0117,363,84033.3700境内自然人
陈丽娜0102,407,76029.1200境内自然人
广东粤科纵横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000,0000.8500其他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39,1001,839,1000.5200其他
王培森01,524,3600.4300境内自然人
杭州广沣启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500,0000.4300其他
何俊华01,434,7200.4100境内自然人
林智01,357,7600.3900境内自然人
梁小芹-90,0001,317,2000.3700境内自然人
傅华波01,196,1600.34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邢映彪、陈丽娜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1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0%;营业成本37,402.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52万元。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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