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通达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号)核准,通达电气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92.1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9]7-9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8110901012601043165 | 1,007.32 | 募集资金专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 | 800190599301026 | 71,249,268.7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 | 3602200529100260283 | 57,483,560.87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 020900061410702 | 45,554,442.05 | 募集资金专户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29177643012 | 58,637,081.71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232,925,360.65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61,715.59万元,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29,515.03万元,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292.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自有账户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税款)。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高管访谈,并结合对募投项目实施现场的考察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已经于2021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建设款项以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款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7,305.84万元,并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4.88万元,上述合计7,350.72万元。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512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本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或者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3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40,3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扣除增值税)395.93万元;累计购买大额存单或者存放于定期存款户84,800.00万元,累计赎回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包括以前年度定期存款)87,800.00万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748.70万元。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通达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 佳 | ||||
孟 超 |
2022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805.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15.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715.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2]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26,052.55 | 26,052.55 | 26,052.55 | 10,604.16 | 20,067.47 | -5,985.08 | 77.03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8,941.59 | 18,941.59 | 18,941.59 | 8,229.35 | 15,127.79 | -3,813.80 | 79.87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20,793.35 | 20,793.35 | 20,793.35 | 7,512.66 | 15,685.30 | -5,108.05 | 75.43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498.56 | 11,498.56 | 11,498.56 | 3,164.34 | 6,239.09 | -5,259.47 | 54.26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519.36 | 4,519.36 | 4,519.36 | 4.52 | 4,595.94 | 76.58 | 101.69[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81,805.41 | 81,805.41 | 81,805.41 | 29,515.03 | 61,715.59 | -20,089.8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0.72万元,本期已进行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512 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本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或者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3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40,3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扣除增值税)395.93万元;累计购买大额存单或者存放于定期存款户84,800.00万元,累计赎回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包括以前年度定期存款)87,800.00万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748.7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1.69%是因为使用了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注2]募投项目均已于2021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建设款项以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