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3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7-3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