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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修改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三、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备注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
2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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