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_公司公告_骏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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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386证券简称:骏亚科技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依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监事所任岗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13.73万元。

2025年度,根据监事所任岗位,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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