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