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_公司公告_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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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7-9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表格所列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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