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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3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1月2日对外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

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中层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其放弃的限制性股票转给首次授予部分的其他中层管理人员 ;22名技术(业务)骨干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上述22名技术(业务)骨干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0万股,将调整至预留部分。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46名调整为42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4.10万股调整为27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由50.00万股调整为54.10万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总数仍为324.10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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