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603383)_公司公告_顶点软件:顶点软件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2021年4月16日

顶点软件:顶点软件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作为行业、法律、会计方面专业人士,具备履职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青出席2次;独立董事齐伟出席0次;独立董事叶东毅出席1次。我们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汇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与决策的相关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徐青齐伟叶东毅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7/77/77/7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1-10)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4-7)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4-23)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5-2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6-1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0-8-2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10-27)
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三)聘任或更换会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的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发挥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履行职责,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0,185,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92,620元,转增48,074,096股。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期完成了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该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现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四、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定期参加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其他各类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补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联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加积极的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叶东毅、齐伟、徐青 2021年4月16日

(此页无正文,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叶东毅 齐 伟

徐 青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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