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603383)_公司公告_顶点软件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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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软件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0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持有待售的资产”和“资产处置”,上述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该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之“长期应付款”。2、利润表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将“其他收益”的位置提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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