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603383)_公司公告_顶点软件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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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锁的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均已达成。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3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3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39,1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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