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软件(603383)_公司公告_顶点软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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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软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度,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为,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法律、会计方面专业人士,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严孟宇、赵伟、雷世潘、黄义青、李军,叶东毅(独立董事)、齐伟(独立董事)、徐青(独立董事),八位董事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五次会议,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徐青  齐伟 叶东毅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15/15  15/15 15/15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  √  (2017-1-2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  (2017-2-1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  √  (2017-2-2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  √  (2017-4-5)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  √  (2017-4-17)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 √  (2017-4-24)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 √  (2017-6-7)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 √ (2017-7-10)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 √ (2017-7-27)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 √ (2017-8-28)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 √ (2017-9-1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 √ (2017-10-27)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 (2017-11-17)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 √ (2017-12-12)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 √ (2017-12-18) 在会议召开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审议相关议案所需要的情况和相关资料,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2017 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决议和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同意 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议 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同意 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  同意 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  同意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同意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 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 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同意 第七次会议 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事前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在董事会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我们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三)聘任或更换会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2017年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控领导及工作机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严孟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聘任赵伟先生、雷世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凤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位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2017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615号《关于核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十一)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所做的其他工作 1、我们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定期沟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任职期间,我们对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通过查阅公司有关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含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等。另外,我们还对其他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自身学习情况 2017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过去一年,公司大力支持我们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并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我们在此表示感谢。2018年各位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东毅、齐伟、徐青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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