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职工作,现就 2017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青女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齐伟先生和董事严孟宇先生三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通讯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为了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组织了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的见面会,以书面与口头结合的方式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重点、难点与疑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就公司 2017年度客户情况、新发布的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影响,及对公司存在的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的沟通。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意见,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7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 2017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经审议表决后,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度审计费为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内部相关审计计划,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改进。 4、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徐青、齐伟、严孟宇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