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做出的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与中信证券关联交易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叶东毅 齐伟 徐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