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13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李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对外签署购置研发楼协议的议案》 公司目前办公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 A 区 13 号楼,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员工人数的进一步增加,公司办公场地紧张,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满足员工办公需要,同意在福州软件园内购置软件研发楼作为公司办公场地,同意授权总经理严孟宇先生对外签署相关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8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