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13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徐青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于修订上述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