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核查,对公司财务、董事、高管人员履职、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督,对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共计29项,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 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8、《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召开日期 | 届次 | 会议议案 |
1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3、《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14、《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1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1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1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20、《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21、《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22、《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6月7日 | 第四届监事会八次会议 | 1、《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3日 | 第四届监事会九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十次会议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批准与收购江苏恒义股权事项相关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均依法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基本规范,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将秉持忠诚勤勉的原则,持续聚焦于公司的财务健康及重大决策,增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力度。通过这些举措,不断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