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为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独立董事白云先生、董事屠新亮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3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计机构与治理层的沟通函(计划阶段)的议案》。
(二)2023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审计部主任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投
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审计机构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完成阶段》《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2022年度合规管理报告》《2022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五)2023年5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议案》。
(六)2023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七)2023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八)2023年12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2023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变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流程进行了监督,就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充分审核了天职国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由其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
2024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
沟通,要求明确年报审计人员配置,有效运用多种审计方式,将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结合起来,做到应审尽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天职国际就审计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证了年报审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按时完成。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报审计情况及完成阶段有关事项与天职国际以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建议天职国际从审计角度对公司经营层提出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要认真落实审计计划。
2023年度公司审计部持续开展所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控检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每季度及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内控检查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
(七)做好内控工作监督
1.指导2022年度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
指导开展并完成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评价工作,形成设计总院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编制并发布内控评价工作方案。本年度内控评价范围
包括总院本部及6家子公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13项缺陷,目前已完成整改。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对内控有效性的鉴证审计,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
2. 指导5家子公司完成内控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体制,增强各子公司抗风险能力,指导公司结合实际制定《设计总院子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建立健全设计总院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截至目前,五家试点单位交勘院、高速检测、交设建投、智慧养护科技和甘肃天成均已建立了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三合一内控体系,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的同时,提高日常工作效能,现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
3. 指导内控体系手册更新维护
为保证内控体系手册、岗位手册、公司制度与实际执行一致,促进内控体系流程发挥牵引工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率的作用,按照《设计总院内控体系手册更新维护方案》,收集内控手册更新申请,集中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本次更新主要包括:一级流程11项,新增、更新流程矩阵51项,新增、更新流程图24个;更新控制活动评价标准51项;更新了风险等级评判标准;《法规库》新增外部法规6项。
(8)监督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审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确认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继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工作重点如下:
进一步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漏和陈述性误导,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预警指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