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603357)_公司公告_设计总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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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设计总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号)的核准,设计总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80.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92.09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全部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132.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00万元;(2)直接投入募投资金项目82,433.09万元;(3)用于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转账银行手续费0.21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565.3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873.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累计收入5,714.53万元(含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1月30日余额合计为1,841.3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9,692.09加: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5,714.53减:募投项目支出82,433.09减:募集资金置换1,132.00减:手续费支出

0.2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41.32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农行安徽省分行12089001040021356 94.04浦发银行桐城路支行58050078801600000029 956.22兴业银行寿春路支行499020100100235655 791.06中信银行合肥分行8112301012400521603已注销中信银行合肥分行8112301012200522924已注销

余额合

1,841.32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27,873.40 27,873.40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16,816.10 16,816.10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4,060.50 14,060.50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0,942.09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合

79,750.00 79,692.0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了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原“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原“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公司结合最新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原三项目内具体建设方案、构成明细和募集资金在各项目中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增加了“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33,588.20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19,928.62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203.18

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3,030.00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58,750.00

根据公司投资估算,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588.20万元,其中生产基地建筑工程投入28,701.26万元,生产设备投入1,722.62万元,数字设计院工程投入2,486.79万元,人力资源投入677.53万元;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28.62万元,其中研发基地建筑工程投入15,198.74万元,研发设备投入3,153.39万元,数字设计院工程投入1,471.92万元,人力资源投入104.57万元;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3.18万元,其中租赁、装修办公场所投入690.00万元,数字设计院工程投入705.56万元,生产设备投入563.76万元,人力资源投入12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入118.86万元;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3,030.00万元。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已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可以结项。

五、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扣除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62,623.21万元,预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8,75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预算投入金额高出3,873.21万元,主要来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5,714.53万元(含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入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投入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一方面系根据合同约定,截止2023年11月30日,数字设计院工程对应的采购供应商,暂未达到付款条件,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至其他项目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周期较长,募集资金在实际使用中考虑项目进度、公司发展需求,结合外部市场形势和内部资源整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的情况下,对具体投入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做内部使用优化配置,使之最高效合理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1,841.32万元及后期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实施主体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实施主体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后续如有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由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支付。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约1,841.3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以实际自专户转出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841.32万元及后期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设计总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设计总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 佘 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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