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股本基数:由173,394,000股调整为172,486,500股。
? 分配现金总额:由34,678,800.00元调整为34,497,300.00元。
一、 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173,394,000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4,678,80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7.9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
二、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的相关变化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2022 年5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9,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计907,5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据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名下登记的回购股份907,500股不参与2021年度利润分配。
三、 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根据前述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每股分配比例无需调整;公司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之外的股份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数为173,394,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名下登记的回购股份907,5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为172,48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497,3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7.72%。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