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45证券简称:安井食品公告编号:临2025-04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39,994,7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已于2025年7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三)(即提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后第
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在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5,999,200股H股,约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的15%;
、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介于
57.00港元至
60.00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
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
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买入合计5,999,200股H股,约占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的最后一次买入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三)作出,价格为每股
H股59.95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5年
月
日失效。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A股股东 | 293,294,232 | 88.00% |
H股股东 | 39,994,700 | 12.00% |
股份总数 | 333,288,932 | 100.00% |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