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3 |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修订 | 是 |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公司于2025年0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