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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1,077.8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0,522.15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1,487.81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32,584.91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106.56 |
加:其他注 | 39.83 |
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58.32 |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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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 020000451623 | 0.28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80747 | 842.65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农行乐山直属支行 | 22364901040022179 | 511.06 |
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 498010100100562251 | 0.94 |
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97180 | 3.39 |
合计 | — | 1,358.32 |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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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84.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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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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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4.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84.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注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3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32,270.00 | 32,270.00 | 32,270.00 | 435.16 | 13,257.91 | 19,012.09 | 41.08 | 2024年9月 | 6,394.25 | 不适用 | / | |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13,023.00 | 13,023.00 | 13,023.00 | 549.30 | 4,007.92 | 9,015.08 | 30.78 | 2024年9月 | 2,024.78 | 不适用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229.15 | 15,229.15 | 15,229.15 | 0.01 | 15,319.08 | -89.93 | 100.59 | / | / | / | / | |
合计 | — | 60,522.15 | 60,522.15 | 60,522.15 | 984.47 | 32,584.91 | 27,937.2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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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06.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土地面积减小。公司通过精心规划和合理布局,有效优化了项目用地配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得以减少。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计产生了1,487.81万元的收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00.59%,投入进度超过100%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2:上表中“本年实现的效益”,此处披露的金额为该募投项目实现的收入。注3: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调整,为适应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执行了调整设备投入、改进细分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布局等变更,使募投项目设备实际配备数量、项目运营效果与立项可研要求存在差异,故募投项目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缺乏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