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管关乐持有公司股份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262%;董事及高管王建新持有公司股份564,8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11%;董事及高管何小林持有公司股份2,88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325%;监事马冬贤持有公司股份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59%。?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监高拟自本公告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3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08%),且分别不超过个人各自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上述董监高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关乐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持股数量 | 273,000股 |
持股比例 | 0.1262%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73,000股 |
股东名称 | 王建新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持股数量 | 564,824股 |
持股比例 | 0.2611%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564,824股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何小林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持股数量 | 2,882,880股 |
持股比例 | 1.3325%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882,880股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马冬贤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持股数量 | 12,740股 |
持股比例 | 0.0059%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2,74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关乐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68,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314%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8,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王建新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41,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65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1,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何小林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720,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3328%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20,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马冬贤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1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014%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董事及高管关乐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董事及高管王建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董事及高管何小林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4、监事马冬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
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