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_公司公告_苏州龙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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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8.19%

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6,778,523股计算,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

股份。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邹凯东先生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持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持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1,634.72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二人系父女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688.69

万股、

688.6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

3.18%

;二人共同通过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11,21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2%

;合计控制公司

58.19%

股份。

本次发行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邹凯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持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邹凯东先生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677.85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3,312.57万股;邹凯东先生预计持股数量为1,677.85万股,持股比例为

7.20%

(邹凯东先生持有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计算在内);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变更为

2.95%

2.95%

,二人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变更为

48.09%

邹凯东先生系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其自2017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16年

月至2023年

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23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邹凯东先生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本次发行后,邹凯东先生预计成为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第二大股东。

因此,综合上述邹凯东先生的持股、任职以及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席靓女士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

股份,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邹凯东: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园。2009年

月至2013年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3年

月至2016年

月,任上海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6年

月至2023年

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邹凯东先生近五年不存在其他任职;除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邹凯东先生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邹凯东先生最近

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监管措施,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

日,公司与邹凯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审核通过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邹凯东先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后,邹凯东先生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58.19%

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为席靓女士的配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6,778,523股计算,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1.20%

股份。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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