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
2025-021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6日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首席合伙人 | 石文先 |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 216 | |
2024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04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23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15,466.65万元 |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185,127.83万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56,747.98万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数 | 201 |
审计收费总额 | 26,115.39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 5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 8亿元 |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是 |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无 |
中审众环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纪律处分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人次、纪律处分
人次、自律处分
人次。
(二)项目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吴杰,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慧蓉,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家。
、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慧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措施
次,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吴杰 | 2022年9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被出示警示函 |
黄晓华 | 2022年9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被出示警示函 |
、独立性中审众环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万元,内控审计费
万元。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已连续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因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中审众环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