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后补选赵蓉女士担任)、独立董事陈凯先生及董事孙望平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担任(后补选赵蓉女士担任)。因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连续任职满六年,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赵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召开方式 | 出席情况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备注 |
1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月17日 | 现场会议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公司管理层、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 通过 | |
2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17日 | 现场会议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经营管理层针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包括审计的初稿财务数据、审计过 | 通过 |
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等。 | |||||||
3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10日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联委员孙望平回避表决。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
4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5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13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通过 | |
6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 | 2023年8月29日 | 现场会议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会议 | 名 | ||||||
7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现场会议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8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 公司管理层、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步沟通。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用的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立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确保相关审计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的推进。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前,我们就关联交易事项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保证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