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组织 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 执业资质 |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 |||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 首席合伙人 | 梁春 | |||
| 上年末从业人 | 合伙人 | 272人 | ||
员类别及数量(2022年)
| 员 类别及数量 (2022年) | 注册会计师 | 1603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000人 | |
|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信息 (2022年) | 业务总收入 | 332,731.85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7,355.10万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38,862.04万元 | |
|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 488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61,034.29万元 | |
|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6家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胡志刚 | 2001年11月 | 2002年11月 | 2002年11月 | 2023年 | 7家 |
| 签字注册 会计师 | 温国勇 | 2014年12月 | 2014年3月 | 2017年5月 | 2020年3月 | 1家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杨劼 | 1996年8月 | 1996年8月 | 2012年2月 | 2019年 | 超过10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询价结果确定。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相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下降9.09%。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仔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针对该事项,公司已获得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由其上报公司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