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1,911,185.3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07月31日的节余资金151,911,185.31元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7,493,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商业银行每月应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于2014年6月2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7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2019年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新开设“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部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07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 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 存款余额 | 账户性质 |
中信银行 中山分行 | 7446010182600046991 | 67,038.69 | 16.89 | 活期、定期 |
兴业银行 中山开发区 科技支行 | 396050100100072486 | - | 15,174.23 | 活期、定期 |
中国银行 中山三角支行 | 648363641725 | 65,001.92 | - | 活期、定期 |
合 计 | --- | 132,040.61 | 15,191.12 | --- |
注: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账号为648363641725的银行账户已于2018年6月27日销户,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203,256.35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30,802.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57.26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7,681.06万元,2023年1-7月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4.36万元,截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4,245.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99.60万元,扣除中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转出的利息20.3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5,191.12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 “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65,800.20 | 8,643.82 | 8,643.82 | 8,643.82 | 100.00 |
“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无 | 65,001.92 | 65,001.92 | 65,001.92 | 67,823.67 | 104.34 |
“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无 | - | 57,111.52 | 57,111.52 | 57,777.93 | 101.17 |
合计 | - | 130,802.12 | 130,757.26 | 130,757.26 | 134,245.42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已投产及逐步实现效益,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累计利息净额(2)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2)-(3)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6)=(5)-(4) | ||
截至2023年7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3)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余额(4) | 小计 | |||||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 8,643.82 | - | 8,643.82 | - | 8,643.82 | - | - |
“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65,001.92 | 2,842.08 | 67,823.67 | - | 67,823.67 | 注1 | - |
“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 57,111.52 | 15,857.52 | 57,777.93 | - | 57,777.93 | 15,191.12 | 15,191.12 |
合计 | 130,757.26 | 18,699.60 | 134,245.42 | - | 134,245.42 | 15,191.12 | 15,191.12 |
注1:“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6月27日销户,专户余额20.3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上述表格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此外,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专户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已投产及逐步实现效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