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洪芳女士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秦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股东回报规划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优化利润分配决策科学、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