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审议议案共计34项,历次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2024年1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9、《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2024年4月1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审议: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4月2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审议: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5月1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6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2024年9月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4、《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5、《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11月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2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1、《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是否维护股东的利益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管理层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及决策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有关文件一并终止。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特此报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