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_公司公告_盛剑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爱丽-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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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爱丽-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剑科技”)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5月10日,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孙爱丽,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72年。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5年8月,上海开放大学经管系讲师;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10年2月至今,历任上海杉达学院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8年4月至2024年5月,盛剑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议事规则等要求,亲自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孙爱丽55500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任期内,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完成情况进行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3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本人任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能够做到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余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在现场考察中,审查相关资料,深度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地沟通与交流。通过参加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保持沟通。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进行沟通,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证审计独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及时解答投资者提问,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交流,关注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准确地传递了会议文件材料,对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做出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期内,本人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提交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尚未开展聘用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提名田新民先生、何芹女士、封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聂磊先生、沈华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人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自身在相关专业领域、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地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

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爱丽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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