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的影响: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依据市场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 |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销售商品 |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名称: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DATN5R3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伟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成立日期:
2024年
月
日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号J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
月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1,172.96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902.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06%;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0.00万元,净利润为-447.4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力芯辰”)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明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原力芯辰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交易主体之间的发生额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