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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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5]0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转来的贵所于2024年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作为盛剑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回复的财务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注1: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其中:
2024年度1-9月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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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为“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的一期子项目,计划生产产品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以及温控设备,并提升运维服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展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的生产,最近一年一期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产品预计销量未实现。2)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剑半导体,盛剑半导体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9月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榄佘坤企管及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勤顺汇芯,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盛剑半导体股份的比例为85.1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拟由公司单方面以股东借款的形式投入盛剑半导体。3)2022年2月,公司调整前次募投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相关内容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结合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内的生产及销售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及其波动原因、市场竞争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公司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2)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及收入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或新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原材料、技术、工艺、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公司是否已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能力,目前产品研发及验证测试进度,是否存在技术障碍,是否具有明确的销售渠道及商业化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3)结合本项目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细分市场空间及发展情况、上下游供需情况、同行业公司产能建设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客户验证进展或预计订单情况等,说明本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4)结合盛剑半导体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分析本次通过盛剑半导体实施募投项目的背景,前期引入榄佘坤企管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影响,上述机构的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与公司的具体关系,是否存在退出安排、是否实缴出资,未同比例提款借款的主要考虑;(5)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30%。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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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8条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30%
(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9.61%,相关比例已超过30%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合计为36,700.50万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27,758.9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59.6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环保装备智能 制造项目 | 新技术研发 建设项目 |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占比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占比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占比 | |||
资本性支出 | 工程建设费用 | 6,579.58 | 52.52% | 9,490.17 | 79.88% | 3,188.62 | 84.12%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290.45 | 47.48% | 2,158.11 | 20.12% | 527.42 | 15.88% | 27,758.99 |
基本预备费 | 197.40 | 232.96 | 74.32 | |||||
铺底流动资金 | 2,460.84 | - | - | |||||
合计 | 12,528.27 | 100.00% | 11,881.25 | 100.00% | 3,790.36 | 100% | 27,758.99 |
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超过30%。
(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0.78%,相关比例与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比例差异不大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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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
截至2023年7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前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0.78%(考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为非资本性支出),相关比例与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比例差异不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环保装备智能 制造项目 | 新技术研发 建设项目 |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结项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占比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占比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占比 | ||||
资本性支出 | 工程建设费用 | 3,681.69 | 75.89% | 12,126.00 | 79.38% | 3,236.10 | 84.11% | - | - |
非资本性支出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00.11 | 24.11% | 2,654.34 | 20.62% | 540.19 | 15.89% | 4,729.47 | 27,758.99 |
基本预备费 | 59.00 | 291.05 | 71.11 | ||||||
铺底流动资金 | 310.68 | 205.06 | - | ||||||
合计 | 4,851.48 | 100.00% | 15,276.45 | 100.00% | 3,847.39 | 100% | 4,729.47 | 27,758.99 |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募集资金投资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均超过30%,变更前后实际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比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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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问题(5),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析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2、核查意见
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募集资金投资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均超过30%,变更前后实际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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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其中用于“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3.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5亿元。2)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2.16%。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比例,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现有资金规模、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土地、投资建设新厂房、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生产系统等,拟通过建造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打造先进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平台,建设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以进一步扩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同步提升运维服务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46,203.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8,725.8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709.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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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占比 |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
1 | 工程建设投资 | 38,434.81 | 35,000.00 | 100.00% | 是 |
1.1 | 场地投资 | 28,725.81 | 25,291.00 | 72.26% | 是 |
1.1.1 | 土地购置 | 3,429.50 | 0.00 | 0.00% | 是 |
1.1.2 | 场地建造 | 22,985.51 | 22,985.51 | 65.67% | 是 |
1.1.3 | 场地装修 | 2,310.80 | 2,305.49 | 6.59% | 是 |
1.2 | 软硬件投资 | 9,709.00 | 9,709.00 | 27.74% | 是 |
1.2.1 | 硬件购置 | 9,439.00 | 9,439.00 | 26.97% | 是 |
1.2.2 | 软件购置 | 270.00 | 270.00 | 0.77% | 是 |
2 | 基本预备费 | 768.70 | 0.00 | 0.00% | 否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7,000.00 | 0.00 | 0.00% | 否 |
合计 | 46,203.51 | 35,000.00 | 100.00% | - |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具体内容、测算过程、建筑面积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建筑工程费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资建设四幢建筑物,分别为主厂房1幢、宿舍楼及食堂1幢、门卫室1幢和配电所1幢,总建筑面积为47,050平方米。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场地建设投资共28,725.81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为3,429.50万元,场地建造费为22,985.51万元,场地装修费为2,310.80万元。土地购置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合同款及相关契税、印花税,场地建造费主要内容为工程建设投入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场地装修费主要包括洁净室装修和一般装修。
本次募投项目场地建造费中各项费用根据向相关单位询价、公司历史建设经验并依据工程量大小及计费标准测算得出,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1 | 设计费用 | 128.00 |
2 | 桩基工程 | 870.00 |
3 | 土建工程 | 20,000.00 |
4 | 消防工程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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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5 | 电梯工程 | 250.00 |
6 | 变配电工程 | 250.00 |
7 | 燃气系统安装费用 | 120.00 |
8 | 监理费用 | 105.00 |
9 | 绿化工程 | 72.10 |
10 | 检测费 | 60.00 |
11 | 其他单项低于50万元的投资 | 430.41 |
合计 | 22,985.51 |
本次募投项目场地装修费主要包括洁净室装修和一般装修投入,具体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总金额(万元) | 单价(万元/平方米) |
1 | 场地装修费 | 15,608.00 | 2,310.80 | 0.15 |
1.1 | 洁净室装修 | 5,000.00 | 1,250.00 | 0.25 |
1.2 | 一般装修 | 10,608.00 | 1,060.80 | 0.10 |
本次募投项目主厂房内部规划有测试间,用于产品测试,规划面积为5,000平方米,装修标准较高,为洁净室级别装修标准,因此装修单价按照2,500元/平方米测算;主厂房内部规划有其他公共区域4,000平方米,外加厂区内规划有宿舍区6,608平方米,装修标准为一般装修,装修单价按照1,000元/平方米测算。
2、建筑面积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项目拟建设厂区的具体面积规划如下:
序号 | 建筑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设用途 |
1 | 主厂房 | 40,262 | 生产厂房 |
1.1 | 其中:工艺废气处理设备车间 | 10,381 | |
1.2 | 真空设备车间 | 9,000 | |
1.3 | 温控设备车间 | 3,000 | |
1.4 | 机加中心 | 12,000 | |
1.5 | 储运区 | 1,881 | |
1.6 | 其他公共区域 | 4,000 | |
2 | 宿舍楼 | 6,608 | 宿舍、食堂 |
3 | 门卫 | 30 | 门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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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筑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设用途 |
4 | 配电所 | 150 | 电力配电所 |
总建筑面积 | 47,050 | - |
本项目的建筑面积依据拟建设产能生产工艺所须产线设备的占地面积、生产流程的布局、生产经营所必须的配套设施面积等综合考虑对所需场地面积的需求,并考虑容积率、绿地率等多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划,最终确定建设规划以及厂房设计图,建筑面积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具备合理性。
3、建筑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装修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本次募投项目(位于嘉定区) | 公司总部大厦(位于嘉定区) | ||||
建设单价 | 装修单价 | 建设和装修合计单价 | 建设单价 | 装修单价 | 建设和装修合计单价 |
0.49 | 0.15 | 0.64 | 0.47 | 0.13 | 0.60 |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和公司总部大厦均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设施和公司总部大厦均为混凝土结构。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装修单价与公司同在嘉定区的总部大厦的建设及装修单价数据接近,差异较小。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装修单价与上海地区同类型项目比较情况
公司简称 | 融资 类型 | 项目名称 | 地点 | 总建设面积(平方米) | 建设投资 (万元) | 建设单价 (万元/平方米) |
至纯科技 | 再融资 | 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上海 | 48,700.65 | 28,765.00 | 0.59 |
芯源微 | 再融资 | 上海临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上海 | 53,644.75 | 26,360.90 | 0.49 |
中微公司 | 再融资 | 中微临港产业化基地项目 | 上海 | 180,000.00 | 140,000.00 | 0.78 |
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 上海 | 105,000.00 | 108,000.00 | 1.03 | ||
雅创电子 | 再融资 | 雅创汽车电子总部基地项目 | 上海 | 28,500.00 | 24,400.00 | 0.86 |
天岳先进 | IPO | 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 | 上海 | 92,998.46 | 86,000.00 | 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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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上海地区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单价在0.49万元/平方米至
1.03万元/平方米区间,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单价在该区间内,无重大异常情形。
(二)本次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具体内容、测算过程、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设备单价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具体内容、测算过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工艺原理为通过机加工、预组装、总装以及测试等工序,最后制造成符合客户要求的半导体附属装备以及核心零部件,故本项目中拟购置的软硬件设备主要用于产线搭建和生产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入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9,709.0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共计投资9,439.00万元,软件购置及安装共计投资
270.00万元,具体测算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金额 (万元) |
硬件设备合计 | 9,439.00 | |||||
1 | 七轴五联动加工中心 | 德国德玛吉 | 台 | 2 | 630.00 | 1,260.00 |
2 | 四轴立式加工中心 | 日本大隈 | 台 | 6 | 120.00 | 720.00 |
3 | 卧式加工中心 | 德国德玛吉 | 台 | 6 | 311.00 | 1,866.00 |
4 | 单主轴车削中心 | 日本大隈 | 台 | 4 | 109.00 | 436.00 |
5 | 外圆磨床 | 中国台湾福裕 | 台 | 2 | 118.00 | 236.00 |
6 | 平面磨床 | 中国台湾福裕 | 台 | 2 | 120.00 | 240.00 |
7 | LPP多托盘柔性制造线 | 德国德马吉 | 台 | 1 | 910.00 | 910.00 |
8 | 车削加工中心+机器人自动线 | 日本发那科 | 台 | 1 | 226.00 | 226.00 |
9 | 立式加工中心 | 韩国斗山 | 台 | 5 | 40.00 | 200.00 |
10 | 真空检漏仪 | 德国普发 | 台 | 8 | 35.00 | 280.00 |
11 | 运输及传输设备 | AVG自动化物流线 | 套 | 1 | 215.00 | 215.00 |
12 | 其他总价低于200万元的设备合计 | 2,850.00 | ||||
软件合计 | 270.00 | |||||
13 | MOM系统 | 木白 | 套 | 1 | 270.00 | 270.00 |
软硬件总计 | 9,7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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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数量根据项目产能规划、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及历史项目生产经验等拟定;公司针对单价高于100万的设备进行了市场询价,询价设备总投资占本次软硬件投资总额的66.80%。其他单价较低的设备参照相同或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历史采购经验得出。
3、设备单价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生产产线的募集资金投入是新购高度自动化设备并利用公司部分现有设备进行新产线建造,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工艺精度、生产工艺智能化及丰富产品型号,主要购置设备与已投产项目购置的设备是互补关系,暂不存在可比性;本次募投项目的真空设备和温控设备生产设备为新购置的生产产线,暂不存在可比性。
从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角度分析,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强度与现有产线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主要产品 | 投资额(万元) | 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万元/台) |
现有产线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等离子水洗式单腔、电加热水洗式单腔) | 1,744.12 | 2.96 |
本次募投项目 | (1)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电加热水洗式单腔;等离子水洗式单、双腔;燃烧水洗式双腔) (2)真空设备 (3)温控设备 (4)运维所需零部件 | 11,453.12 | 3.69 |
注:本次募投项目为技改项目,原有产线设备将迁入本项目,表中投资额包括本次募投项目技改投资9,709.00万元以及历史产线设备原值对应投资额1,744.1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主要产品与现有产线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将从现有型号升级为更复杂、附加值更高的新型号,如燃烧水洗式双腔和等离子水洗式双腔等。同时,真空设备和温控设备均为全新产品,产品和机型的变化导致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与现有产线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生产运维所需的零部件未纳入本项目的整机产能计算中,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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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作为公司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平台,为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和温控设备等产品的产业化及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保障,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选取的产线生产设备生产精度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相应设备价格更高。综上所述,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种类、生产设备类型和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致使设备单价与公司现有产线存在一定差异;而零部件运维对产能的占用,使得本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高于公司现有产线,具备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比例,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比例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
1 |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 | 46,203.51 | 35,000.00 | 35,000.00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00.00 |
合计 | 61,203.51 | 50,000.00 | 35,000.00 | 15,000.00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中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为15,000.00万元,不超过全部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万元的30%。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于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为3,429.50万元(土地购置费),该费用未列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中。公司未来也不会将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土地购置费3,429.50万元进行置换。
因此,公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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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现有资金规模、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8.35%、45.19%、53.76%及55.62%,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债务融资规模的逐渐扩大,使得资产负债率逐步提升。截至2024年9月,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2,693.8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3,858.79万元,长期借款余额25,342.34万元,公司有息负债超过7亿元。
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财务结构,有效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项目和在建项目顺利开展,以更低的成本扩大规模,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二)结合现有资金规模、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考虑到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分红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等需要,公司未来三年存在资金缺口合计约为129,097.46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用途 | 计算公式 | 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 ① | 65,407.27 |
截至2023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受限资金 | ② | 15,343.06 |
截至2023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 | ③=①-② | 50,064.21 |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④ | -20,676.71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 ⑤ | 12,047.51 |
偿还银行借款 | ⑥ | 39,693.00 |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⑦ | 76,744.45 |
已审议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含本次募投项目) | ⑧ | 30,000.00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⑨=⑤+⑥+⑦+⑧ | 158,484.96 |
总体资金缺口/剩余(缺口以负数表示) | ⑩=③+④-⑨ | -129,09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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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计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A=B/F | 76,744.45 |
2023年度付现成本总额 | B=C+D-E | 156,585.09 |
其中:营业成本 | C | 134,026.16 |
期间费用[注1] | D | 26,623.03 |
非付现成本[注2] | E | 4,064.10 |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 | F=360/G | 2.04 |
现金周转期 | G=H+I-J | 176.44 |
应收款项周转天数 | H | 229.30 |
存货周转天数 | I | 134.83 |
应付款项周转天数 | J | 187.69 |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34,688.7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204.28万元,长期借款为4,800.00万元。因此,公司未来预计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合计为39,693.00万元。
3、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82,599.81 | 132,847.68 | 123,302.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2.75 | -17,088.84 | 3,442.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1% | -12.86% | 2.79% |
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3.11%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69%,假设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0%,则公司2024年、2025年及2026年营业收入测算结果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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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845.91万元,同时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3.11%测算,未来三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0,676.71万元。
4、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0%。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自身经营利润积累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计算,假设公司未来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一致,即10%,则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为60,237.54万元。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为20.00%,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047.51万元。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间接融资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快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满足,资产结构更加稳健,可提升抗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5、已审议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合肥新站区管委会辖区内购置土地投资建设“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项目总投资3亿元。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30.09万元竞得编号新站区工业3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工业)》。2024年1月8日,合肥盛剑微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处于在建状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提升。截至2024年9月,公司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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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超过7亿元;同时,根据公司现有资金规模、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进行合理测算,公司未来三年存在资金缺口合计约为129,097.46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可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收入预测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期为10年,收入主要来源于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及后续运维服务收入,主要产品包括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和温控设备等多个系列的产品。
营业收入的预测系根据各系列产品每年的销售情况、产能释放情况与各系列产品的预测综合单价等因素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实现1,600台工艺废气处理设备、1,200台真空设备和300台温控设备的供应能力,运维服务能力按照1,800套工艺废气处理设备运维服务能力和400套真空设备运维服务能力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中,预测销售数量按照当年产量即为当年销量进行假设,预测产品单价基于公司历史同类产品的单价数据、竞争对手的公开数据、券商研究报告数据、未来市场竞争预测等综合确定。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产品类型 | 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总收入(万元) | - | 17,889.47 | 30,227.65 | 48,202.99 | 60,591.34 | |
1-产品收入合计(万元) | - | 17,491.24 | 29,281.86 | 46,352.87 | 57,778.39 | |
2-运维收入合计(万元) | - | 398.23 | 945.80 | 1,850.11 | 2,812.96 |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总收入(万元) | - | 15,475.66 | 24,262.67 | 38,108.89 | 46,551.01 |
(1)产品收入(万元) | - | 15,077.43 | 23,316.87 | 36,311.88 | 43,990.26 | |
(2)运维收入(万元) | - | 398.23 | 945.80 | 1,797.01 | 2,560.74 | |
真空设备 | 总收入(万元) | - | 1,486.73 | 3,716.81 | 6,823.01 | 9,809.73 |
(1)产品收入(万元) | - | 1,486.73 | 3,716.81 | 6,769.91 | 9,55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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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维收入(万元) | - | - | - | 53.10 | 252.21 | |
温控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 | 927.08 | 2,248.17 | 3,271.08 | 4,230.60 |
产品类型 | 项目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总收入(万元) | 61,501.20 | 63,083.39 | 64,498.06 | 64,498.06 | 64,498.06 | |
1-产品收入合计(万元) | 57,778.39 | 57,778.39 | 57,778.39 | 57,778.39 | 57,778.39 | |
2-运维收入合计(万元) | 3,722.81 | 5,305.01 | 6,719.68 | 6,719.68 | 6,719.68 |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总收入(万元) | 47,233.87 | 48,612.40 | 49,844.98 | 49,844.98 | 49,844.98 |
(1)产品收入(万元)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
(2)运维收入(万元) | 3,243.61 | 4,622.14 | 5,854.71 | 5,854.71 | 5,854.71 | |
真空设备 | 总收入(万元) | 10,036.73 | 10,240.39 | 10,422.48 | 10,422.48 | 10,422.48 |
(1)产品收入(万元)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
(2)运维收入(万元) | 479.20 | 682.87 | 864.96 | 864.96 | 864.96 | |
温控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1、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收入测算过程及关键数据确定依据
(1)工艺废气处理设备销售收入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 | 15,077.43 | 23,316.87 | 36,311.88 | 43,990.26 |
销量(台) | - | 480.00 | 800.00 | 1,280.00 | 1,6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 | 31.41 | 29.15 | 28.37 | 27.49 | |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43,990.26 |
销量(台)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1,6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27.49 | 27.49 | 27.49 | 27.49 | 27.49 |
1)产品销量测算过程公司根据预计市场拓展情况、项目投入进度等确定了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产品的销售计划。第一年项目建设,第二年产线完成技改并投产开始贡献收入。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第二年产能释放率为30%,第三年为50%,第四年为80%,第五年完全达产为100%。随着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不断提升,产能按照逐步释放,具备合理性。
2)产品单价测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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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产品机型包括电加热水洗式、等离子水洗式、燃烧水洗式等多种类型,面向CVD工艺和ETCH工艺等不同工艺制程的多领域客户,由于技术差异,产品单价各有不同。故采用以下方式测算未来工艺废气处理产品的综合单价:
A、已有机型基于公司历史产品价格,新机型综合考虑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特点、相关客户市场需求、产品成本等因素进行定价,确定各类机型产品第一年的预计销售价格,价格区间在最低18万至最高70万(含税价)之间;
B、以第一年的价格为基准,考虑销售规模逐年放大及国产替代加速等因素,按照第二年至第五年,全部机型单价按照每年同比下降6%、6%、3%、3%预测未来每年的单价,至第五年本次募投项目满产后,单价稳定;
C、根据下游主要客户未来2-3年内的项目投资计划,预测主要客户对不同机型的采购量,以及公司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根据各自机型预测目标销量/总销量得出未来2-3年不同机型的产品结构权重,根据该权重*单价,计算出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产品的综合平均单价。
(2)工艺废气处理设备运维收入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运维收入(万元) | - | 398.23 | 945.80 | 1,797.01 | 2,560.74 |
运维量(套) | - | 90.00 | 225.00 | 450.00 | 675.00 | |
运维单价(万元/套) | - | 4.42 | 4.20 | 3.99 | 3.79 | |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运维收入(万元) | 3,243.61 | 4,622.14 | 5,854.71 | 5,854.71 | 5,854.71 |
运维量(套) | 900.00 | 1,35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
运维单价(万元/套) | 3.60 | 3.42 | 3.25 | 3.25 | 3.25 |
1)运维量预测过程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损耗,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公司提供一定质保期限内的运维服务,超出质保期后,客户仍存在运维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会形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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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工业废气处理设备销售量不断积累,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期内运维量会持续增加,从第二年的90套逐步提升至第八年的1,800套。2)运维单价预测过程基于同类产品市场报价及公司获取合理利润的定价,确定第二年运维单价为
4.42万元/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第三年至第八年,按照每年服务单价有5%的降幅,第八年后单价稳定在3.25万元/套。
2、真空设备收入测算过程及关键数据确定依据
(1)真空设备产品收入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真空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 | 1,486.73 | 3,716.81 | 6,769.91 | 9,557.52 |
销量(台) | - | 240.00 | 600.00 | 900.00 | 1,2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 | 6.19 | 6.19 | 7.52 | 7.96 | |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真空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9,557.52 |
销量(台)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7.96 | 7.96 | 7.96 | 7.96 | 7.96 |
1)产品销量测算过程
公司根据预计市场拓展情况、项目投入进度等确定了真空设备产品的销售计划。第一年项目建设,第二年真空设备产线投产并贡献收入。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第二年产能释放率为20%,第三年为50%,第四年为75%,第五年完全达产为100%。随着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不断提升,产能按照逐步释放,具备合理性。
2)产品单价测算过程
真空设备可用于半导体领域和光伏领域,产品单价不同,半导体专用真空设备对技术要求较高,其产品对应单价亦高于光伏领域专用真空设备。
根据公司的产品规划,公司第二年率先开始量产光伏领域用真空设备,项目第二年产品单价为6.19万元/台,随后开始量产半导体领域用真空设备,并且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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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领域真空设备销售比重的提升,预计产品综合单价也会不断提高,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第五年真空设备实现价格稳定,为7.96万元/台。
(2)真空设备运维服务收入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真空设备 | 运维收入(万元) | - | - | - | 53.10 | 252.21 |
运维量(套) | - | - | - | 20.00 | 100.00 | |
运维单价(万元/套) | - | - | - | 2.65 | 2.52 | |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真空设备 | 运维收入(万元) | 479.20 | 682.87 | 864.96 | 864.96 | 864.96 |
运维量(套) | 200.00 | 3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
运维单价(万元/套) | 2.40 | 2.28 | 2.16 | 2.16 | 2.16 |
1)运维量测算过程真空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损耗,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公司提供一定质保期限内的运维服务,超出质保期后,客户仍存在运维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会形成收入。
随着公司真空设备销售量不断积累,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期内运维量会持续增加,基于谨慎考虑,预计第四年开始出现真空设备运维需求,为20套,至第八年逐步提升至400套。2)运维单价测算过程基于同类产品的市场报价及公司获取合理利润的定价,确定第四年运维单价为2.65万元/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第五年至第八年,按照每年服务单价有5%的降幅,第八年后单价稳定在2.16万元/套。
3、温控设备收入测算过程及关键数据确定依据
温控设备收入测算过程及关键数据如下: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温控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 | 927.08 | 2,248.17 | 3,271.08 | 4,230.60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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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销量(台) | - | 60.00 | 150.00 | 225.00 | 3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 | 15.45 | 14.99 | 14.54 | 14.10 | |
产品类型 | 项目(不含税)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温控设备 | 产品收入(万元)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4,230.60 |
销量(台)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综合单价(万元/台) | 14.10 | 14.10 | 14.10 | 14.10 | 14.10 |
(1)产品销量测算过程
公司根据预计市场拓展情况、项目投入进度等确定了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第一年项目建设,第二年温控设备产线投产并贡献收入。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第二年产能释放率为20%,第三年为50%,第四年为75%,第五年完成达产为100%。随着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不断提升,按照产能逐步释放,具备合理性。
(2)产品单价测算过程
预计第二年开始量产温控设备,单价为15.45万元/台,基于谨慎性考虑,并考虑到销售规模放大及国产替代加速等因素,第三年至第五年期间按照每年单价降低3%,第五年达产后温控设备价格稳定,为14.10万元/台。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产品及服务测算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了下游客户需求规划、未来产品结构等多方面的情况,单价测算体现出合理性。对于新机型、新产品及新业务,均按照相对缓慢的节奏规划产能的释放,并充分考虑了规模效益和国产替代带来的产品单价保守性下调因素,测算过程具有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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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成本费用预测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成本费用预测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1 | 主营业务成本 | 0.00 | 13,041.92 | 21,296.31 | 32,004.89 | 39,386.92 | 40,023.55 | 40,687.37 | 41,446.86 | 41,578.77 | 41,717.28 |
1.1 | 材料费 | 0.00 | 10,256.58 | 17,309.97 | 27,569.11 | 34,587.02 | 35,004.11 | 35,761.27 | 36,438.25 | 36,438.25 | 36,438.25 |
1.2 | 生产人工费 | 0.00 | 504.00 | 1,058.40 | 1,296.54 | 1,458.61 | 1,531.54 | 1,608.11 | 1,688.52 | 1,772.95 | 1,861.59 |
1.3 | 运维人工费 | 0.00 | 157.50 | 330.75 | 434.11 | 546.98 | 670.05 | 804.06 | 949.79 | 997.28 | 1,047.15 |
1.4 | 其他费用 | 0.00 | 104.95 | 175.69 | 283.62 | 372.82 | 396.35 | 417.46 | 436.34 | 436.34 | 436.34 |
1.5 | 折旧摊销 | 0.00 | 2,018.89 | 2,421.51 | 2,421.51 | 2,421.51 | 2,421.51 | 2,096.47 | 1,933.95 | 1,933.95 | 1,933.95 |
2 | 期间费用合计 | 171.39 | 3,863.63 | 6,528.33 | 10,410.51 | 13,086.05 | 13,282.55 | 13,624.26 | 13,929.79 | 13,929.79 | 13,929.79 |
2.1 | 销售费用 | 0.00 | 817.81 | 1,381.85 | 2,203.59 | 2,769.92 | 2,811.52 | 2,883.85 | 2,948.52 | 2,948.52 | 2,948.52 |
2.2 | 管理费用 | 171.39 | 720.18 | 1,216.89 | 1,940.53 | 2,439.25 | 2,475.88 | 2,539.58 | 2,596.53 | 2,596.53 | 2,596.53 |
2.3 | 研发费用 | 0.00 | 2,325.63 | 3,929.59 | 6,266.39 | 7,876.87 | 7,995.16 | 8,200.84 | 8,384.75 | 8,384.75 | 8,384.75 |
3 | 总成本费用合计 | 171.39 | 16,905.55 | 27,824.65 | 42,415.39 | 52,472.97 | 53,306.11 | 54,311.64 | 55,376.65 | 55,508.57 | 55,64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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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成本
(1)材料费
本次募投项目材料费参照2022-2023年公司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业务的材料费占收入的比重水平,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未来毛利率有所下降、材料费占收入比重有所提升考虑,按照57.5%的收入占比测算未来材料费。
(2)生产、运维人工费
本次募投项目人工费主要包括生产人工费和质保期之外的运维人工成本。计算期工资及福利参考公司现有岗位人员工资福利水平并考虑每年5%的上浮计算。
(3)折旧与摊销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20年计算,残值率为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10年计算,残值率为5%,其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5年计算,残值率为5%。土地使用权按20年摊销,残值率为0%;软件按5年摊销,残值率0%,装修是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产线折旧年限保持一致,按10年摊销,残值率为0%。
(4)其他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其他费用包括燃料及动力、加工费、通讯费、办公费、修理费等其他费用,参照2022-2023年公司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业务的其他费用占收入的比重水平,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0.6%的收入占比测算未来其他费用。
2、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参考公司2023年的销售费用率数据,按本次募投项目预测营业收入的同等比例计算销售费用,并与本次募投项目可测算的销售费用(本项目销售、分摊质保期内运维人员工资)比较,取孰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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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参考公司2023年的管理费用率数据,按本次募投项目预测营业收入的同等比例计算管理费用,并与本次募投项目可测算的管理费用(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土地使用权摊销)比较,取孰高值。
(3)研发费用: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到新机型、新设备的研发投入较大,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率取13%(高于公司2023年的研发费用率数据5.59%),按本次募投项目预测营业收入的同等比例计算研发费用,并与本次募投项目可测算的研发费用(本项目研发人员工资)比较,取孰高值。
3、主要税种及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免抵税额与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免抵税额与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免抵税额与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测算。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同类产品的单价和型号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台
项目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 公司现有同类产品 | |||
建设第二年 | 建设达产年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平均单价 | 32.94 | 27.49 | 20.99 | 29.29 | |
是否为当年主要出货机型 | 单腔电加热水洗式 | 是 | 是 | 该机型在该期间非主要出货机型 | |
单腔等离子水洗式 | 是 | 是 | 是 | ||
双腔等离子水洗式 | 是,该机型为本次募投项目拟量产的新机型 | 该机型在该期间未生产销售 | |||
双腔燃烧水洗式 | 是,该机型为本次募投项目拟量产的新机型 | 该机型在该期间未生产销售 |
公司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细分类型包括燃烧水洗式、等离子水洗式、电加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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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式等不同机型,在技术指标、适用场景等方面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技术指标 | 适用场景 |
燃烧水洗式 | 废气处理量400-1600slm;废气处理效率>99% | 可覆盖半导体的刻蚀工艺、薄膜工艺、扩散工艺,具体依据客户厂务条件及制程选择 |
等离子水洗式 | 废气处理量400-800slm;废气处理效率>99% | 主要覆盖半导体的刻蚀工艺,在薄膜工艺、扩散工艺也开始应用,具体依据客户厂务条件及制程选择 |
电加热水洗式 | 废气处理量600-800slm;废气处理效率>99% | 主要覆盖半导体的薄膜工艺、扩散工艺,具体依据客户厂务条件及制程选择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不同技术路线类型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产生高温环境的能量方式不同,相互之间不存在迭代或替代关系。本次募投项目拟扩产的工艺废气处理设备达产年单价为27.49万元/台,高于2022年平均单价20.99万元/台,略低于2023年平均单价29.29万元/台。上述平均单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变化导致。2022年公司主要出货机型是单腔电加热水洗式和单腔等离子水洗式,2023年由于下游需求的变化,主要出货机型为单价更高的单腔等离子水洗式,单价相对较低的单腔电加热水洗式机型出货量较少。
本次募投项目中拟扩产的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机型覆盖了单腔等离子水洗式、单腔电加热水洗式、双腔等离子水洗式、双腔燃烧水洗式等多种机型。双腔机型的售价通常更贵,预计双腔机型出货量占比提升将抬升公司未来产品的平均单价,故第二年产品单价高于公司产品的历史均价,而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销售规模放大及国产替代加速等因素,按照第二年至第五年,各类机型单价同比下降6%、6%、3%、3%计算出各机型的未来单价,故达产年测算单价有所降低。
根据京仪装备公告资料,其2022年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单价55.33万元/台,收入结构中双腔燃烧水洗式63.13%、单腔燃烧水洗式收入占比24.05%、单腔等离子水洗式收入占比12.45%,其他类型收入占比0.36%。与同行可比公司京仪装备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拟扩产的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单价低于京仪装备产品单价,主要是因为机型不同,不具备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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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控设备
温控设备属于公司新开发的半导体附属设备,无历史单价数据,本次募投项目之温控设备的预测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台
项目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 |
第二年 | 达产年 | |
温控设备平均单价 | 15.45 | 14.10 |
按照技术路线划分,市场中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可以分为热交换器类型(覆盖>20℃温度区间)、单级压缩类型(覆盖-45℃至120℃温度区间)、复叠类型(覆盖-120℃至40℃温度区间)、热电类型(覆盖-10℃至80℃温度区间)。
项目 | 技术指标 | 适用场景 | 单价 |
热交换器 | 温控区间:20℃~120℃ 温控精度:±0.05℃~±0.2℃(空载) 制冷能力:6-30kW | 半导体工艺制程对温度区间为20℃以上的情况下适用 | 约10万元 |
单级压缩
单级压缩 | 温控区间:-45℃~90℃ 温控精度:±0.05℃~±0.2℃(空载) 制冷能力:3-28kW | 半导体工艺制程对温度区间为-45℃~-20℃及-20℃以上的情况下适用 | 约20万元 |
复叠
复叠 | 温控区间:-70℃~40℃ 温控精度:±0.1℃~±0.2℃(空载) 制冷能力:3-15kW | 半导体工艺制程对温度区间为-70℃以上的情况下适用 | 约40万元 |
热电类型 | 温控区间:-10℃至80℃ 温控精度:±0.01℃到±0.1℃之间 | 半导体工艺制程对温度区间为20℃以上的情况下适用 | 约20万元 |
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不同技术路线类型的主要参数区别是温度范围不同,相互之间不存在迭代或替代关系,此外相关产品根据通道数量的不同还进一步细分为单通道、双通道、三通道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技术指标和适用场景如下:
项目 | 技术指标 | 适用场景 |
单通道 | 温控区间:-70℃~120℃ 温控精度:±0.05℃~±0.2℃(空载) 制冷能力:5kW@-40℃,3kW@-10℃,Up to30kW@30℃ | 工艺制程要求单独控制其他工艺设备下电极、腔体壁面的情形 |
双通道 | 温控区间:-70℃~120℃ 温控精度:±0.05℃~±0.2℃(空载) 制冷能力:8.5kW@-60℃,3kW@-10℃,Up to21kW@30℃ | 工艺制程要求控制其他工艺设备上下电极或切换控制工艺机台下电极、腔体壁面的情形 |
三通道 | 温控区间:-45℃~170℃ 温控精度:±0.05℃~±0.2℃(空载) | 工艺制程要求切换或混合控制下电极,单独控制上电极、重要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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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能力:6kW@-40℃,4kW@-10℃,Up to30kW@30℃ | 件的情形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温控设备产品预测价格为14.10万元/台,低于同行可比公司京仪装备的综合单价,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差异导致。
根据京仪装备的公开资料,2020-2022年期间,Y系列-单通道产品收入占比
22.79%,平均单价为11.80万元/台;Y系列-双通道产品收入占比59.5%,平均单价为23.45万元/台。温控设备具体型号的单价也有差异,如其单通道产品Y-8050SC型号价格约12-17万元/台;单通道产品Y-8020SC型号价格约8-9万元/台;双通道产品Y-8010DC型号价格约18-20万元/台。
温控设备根据技术路线和通道数量的不同单价差异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温控产品预测单价为14.10万元/台,具备合理性。
(3)真空设备
真空设备属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产品,无历史单价数据,本次募投项目之真空设备的预测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台
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 | 行业单价 | |
第二年 | 达产年 | ||
真空设备 | 6.19 | 7.96 | 信息来源(1):根据浙商证券研究报告,12吋晶圆领域干式真空泵单价为12万元/台;8吋晶圆领域干式真空泵为8万元/台。 信息来源(2):根据中科仪IPO招股书资料,其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干式真空泵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6.91万元/台、6.18万元/台、7.5万元/台。 信息来源(3):根据中科仪IPO招股书资料,其测算行业市场空间时,集成电路领域干式真空泵测算均价为10万元/台;光伏领域干式真空泵测算均价为7万元/台。 |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第二年率先投产光伏领域的真空设备产品,预计单价为
6.19万元/台,随后几年半导体领域真空设备销售占比提升会带动产品价格的提升,预计第五年为7.96万元/台,随后价格趋于稳定,与行业同类产品单价信息比较,该单价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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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毛利率、期间费用率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为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温控设备及相应的运维服务,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主要包括京仪装备、中科仪等。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情况与公司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数据如下:
类型 | 公司简称 | 项目/业务板块 | 毛利率水平 | ||
2023年 | 2022年 | 均值 | |||
可比公司 | 京仪装备 | 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42.06% | 46.51% | 44.29% |
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 | 39.21% | 43.17% | 41.19% | ||
维护、维修等服务 | 21.96% | 20.03% | 21.00% | ||
综合毛利率 | 38.35% | 39.98% | 39.17% | ||
中科仪 | 干式真空泵 | 37.09% | 29.91% | 33.50% | |
维修及维护等服务 | 44.97% | 37.13% | 41.05% | ||
综合毛利率 | 37.40% | 32.60% | 35.00% | ||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 | 37.88% | 36.29% | 37.09% | ||
公司 | 历史业务 | 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业务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本次募投项目 | 第五年达产,收入构成如下: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收入占比72.60%真空设备收入占比15.77%温控设备收入占比6.98%运维服务收入占比4.64% | 35.00%(达产年) |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毛利率与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
35.61%相比并无明显差异,差异部分主要是因为业务结构、同类产品机型不同,具备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期间费用率具体如下:
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率 | 公司2023年度期间费用费率 | 京仪装备2023年度期间费用费率 | 中科仪2023年度期间费用费率 |
销售费用率 | 4.57% | 4.57% | 11.75% | 8.22% |
管理费用率 | 4.03% | 4.03% | 7.97% | 7.65% |
研发费用率 | 13.00% | 5.59% | 8.29% | 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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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率 | 12.73% | 9.06% | 16.05% | 8.27% |
注:因中科仪2023年度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较高,故选择中科仪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净利率进行比较;根据公告文件,中科仪2023年度净利润为60,000.8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45.8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和管理费用率参照母公司2023年水平具备合理性。其一,公司长期服务于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新能源等领域,积累了众多客户,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客户群体与母公司现有的客户资源高度重合,现有客户资源及渠道可实现有效利用与转化。其二,在长期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已构建起一套成熟的服务体系,在销售、客户服务以及管理等方面均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流程与模式。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因为募投项目中存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新机型、真空设备、温控设备等新产品,新产品后续仍有持续迭代需求,故研发投入维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3、效益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对比
可比公司京仪装备、中科仪并未披露相关同类型产品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数据,故选取半导体设备或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作为参照。
同行业公司 | 项目名称 | 产品类型 | 内部收益率(税后) |
至纯科技 | 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阶半导体湿法工艺模块、单片式腔体、高纯度阀等 | 11.24% |
至纯科技 | 至纯湿法清洗设备及高纯工艺设备北方产业基地项目 | 清洗设备、零部件 | 10.33% |
至纯科技 | 启东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炉管及涂胶显影设备 | 18.40% |
金海通 | 年产1,000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 | 测试分选机零件 | 10.16% |
长川科技 |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分选机 | 12.52% |
北方华创 | 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 | 各类半导体设备 | 16.21% |
同行业公司平均 | 13.14%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16%,与可比项目平均水平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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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显差异。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预测过程严谨、测算依据合理,相关指标未明显偏离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投资测算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并分析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合理性;获取了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建筑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台账;
(2)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投资测算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比例;查阅了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一所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况;
(3)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计划表、募投项目投资测算表,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4)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表、募投项目投资测算表并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对比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关键指标,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场地建造费中各项费用根据向相关单位询价、公司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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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验并依据工程量大小及计费标准测算得出,建筑面积依据拟建设产能生产工艺所须产线设备的占地面积、生产流程的布局、生产经营所必须的配套设施面积等综合考虑对所需场地面积的需求,并考虑容积率、绿地率等多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划,最终确定建设规划以及厂房设计图,建筑面积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为1.5亿元,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超过7亿元,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未来现金流入净额、各项资本性支出系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并结合预见性较强的资本性支出进行合理测算。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满足,资产结构更加稳健,可提升抗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主要根据公司历史实际发生情况及未来预计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其中,价格及收入预测系根据各系列产品各年的销售情况、产能释放情况与各系列产品的预测综合单价等因素确定;成本费用系根据公司历史成本费用平均占比确定,相关测算与公司现有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测算结果、依据及过程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5)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具体规定 |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
一、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公司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县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日虽然超过一年,但该项目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至今未发生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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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变化,不会对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二、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合理,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预计影响。 |
三、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公司已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并与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对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
四、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发行人会计师已结合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具体见本题回复之“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之“(二)核查意见”之“(4)”内容。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具体规定 |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 符合该条款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中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为15,000.00万元,不超过全部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万元的30%。 |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 不适用。 公司非金融类企业。 |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不存在其他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 不适用。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用于收购资产。 |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 符合该条款规定。 公司已于相关申请文件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已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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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 |
(六)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应当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发表核查意见。对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债务规模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且缺乏合理理由的,保荐机构应当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意见。 | 符合该条款规定。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为场地建造及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非资本性支出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中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不存在其他非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合计15,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未超过30%。此外,基于公司未来三年的累计营运资金缺口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小于缺口规模,具备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得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资产结构更加稳健,抗风险的能力提升,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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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1: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以及电子化学品材料三大类,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和新能源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3,302.97万元、132,847.68万元、182,599.81万元、99,367.51万元。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28%、
28.06%、26.66%和29.32%。3)公司收入季节性特点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35.82%、27.67%和41.27%,公司收入以安装调试验收为确认时点,报告期内存在期后与客户竣工决算时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收入的情形。4)公司期间费用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为主,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分别为60.11%、59.00%、69.89%及70.07%。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各业务及产品销售情况,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竞争情况,产品销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2)公司各业务类别收入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公司在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的规模及依据,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金额、对应客户、工期、合同签署时间、验收竣工时间、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4)公司各类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的原因,公司业务订单的获取方式,相关业务获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5)公司主要客户背景、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员工人数,以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销售规模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情况。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核查依据。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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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各业务及产品销售情况,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竞争情况,产品销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一)结合各业务及产品销售情况,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竞争情况,产品销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分析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原因
1、公司各业务及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业务及产品主要分为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电子化学品材料等三个类别。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按业务及产品分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金额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金额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绿色厂务系统 | 66,750.19 | 121,572.07 | 40.19% | 86,719.36 | -7.62% | 93,871.03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30,263.37 | 59,220.37 | 29.06% | 45,885.02 | 57.43% | 29,145.49 |
电子化学品材料 | 1,937.29 | 1,405.28 | - | - | - | - |
合计 | 98,950.85 | 182,197.72 | 37.40% | 132,604.38 | 7.79% | 123,016.52 |
绿色厂务系统业务中,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收入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受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工程服务项目的现场施工建设、人员调配、材料及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放缓。2023年,随着相关不利因素影响逐渐消退,项目施工建设恢复至正常状态,同时该年度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在手订单充足,天马微电子、中芯国际等重点客户的大型绿色厂务系统项目验收,该部分项目对收入贡献较大,综合使得公司2023年度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业务中,2021年至2023年,公司持续扩充该业务核心技术团队,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有序推进半导体附属设备核心产品的研发验证、机型升级、市场拓展等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公司在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取得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的等离子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实现技术迭代,其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均大幅提升,实现了在集成电路和新能源客户验证和批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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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营业收入上升。2021年至2023年,公司继续夯实工艺排气管道和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业务,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并在湖北孝感和广东惠州新增产线以增强属地化配套和产线自动化水平,下游订单持续增加,带动营业收入上升。
电子化学品材料业务中,公司自2023年起正式开始电子化学品材料的生产,该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和产能爬坡阶段。
2、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
绿色厂务系统 | 29.73% | 6.01% | 23.71% | -1.61% | 25.33% | -1.62% | 26.94% |
(1)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业务为高度定制化业务,单个收入项目单价和单位成本相差较大,因此绿色厂务系统业务的产品销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不具有量化可比性
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业务以定制化的方案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及运维管理为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半导体行业客户的大部分生产线位于洁净厂房中,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产品工艺流程、废气成分、空间布局等因素,定制化设计治理方案、设备选型、控制系统、排放布局等,以实现绿色厂务系统与客户工艺设备的深度整合,并安全稳定地自动化运行。
因此,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的产品销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不具有量化可比性。
(2)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业务变动受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竞争情况影响,部分金额较大项目的毛利率波动对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大
1)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下游应用领域集成电路业务的扩展能力,市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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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过程中采取有竞争力的价格影响毛利率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目前的竞争企业主要是少数国际知名供应商和拥有完整的设计、生产、服务能力的国内大型供应商。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的方式承接项目,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市场化定价,中标价格受到市场竞争、客户类型、项目规模等因素影响。2021年至2023年,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下半年开始,随着需求增长放缓,面板价格开始回调;2022年以来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消费预期,使得下游需求回落,半导体显示相关项目投产减少,半导体显示领域毛利率受行业周期影响存在一定下滑;②公司在此期间从半导体显示领域切入集成电路领域,市场开拓过程中采取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取更多订单。2)报告期内,公司成本中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价格存在波动,对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毛利率除了受到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影响外,具体还会受到项目成本的影响。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项目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项目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执行周期、合同内容与合同变更等因素影响。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价格存在一定上升,同时人工成本存在一定上升,上述原因综合使得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各期,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不锈钢、涂层风管等)和设备(风机等)等,其成本占比超过70%,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物料类别 | 单位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
不锈钢卷/板 | 元/kg | 13.58 | -8.88% | 14.91 | -19.76% | 18.58 | 10.74% | 16.78 |
氟材料 | 元/kg | 356.05 | 5.23% | 338.34 | 2.79% | 329.17 | 3.30% | 318.66 |
电气元件 | 元/件 | 17.05 | -29.56% | 24.20 | 45.74% | 16.61 | -36.86%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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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类别 | 单位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变动幅度 | 采购单价 | ||
仪器仪表 | 元/件 | 882.33 | -20.44% | 1,109.05 | 43.24% | 774.27 | 6.36% | 727.97 |
阀类产品 | 元/件 | 24.99 | -31.17% | 36.31 | -31.37% | 52.90 | 59.90% | 33.09 |
合计采购金额占比 | / | 38.94% | 38.78% | 38.32% | 32.77% |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不锈钢卷/板以及氟涂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存在一定波动。公司2022年度不锈钢卷/板采购单价上涨以及2023年度氟涂料采购单价上涨均使得绿色厂务系统单位成本存在一定上升。2024年1-9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大,公司在采购价格谈判上更具有优势,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下降,其中不锈钢卷/板、电器及元件、仪器仪表、阀类等产品的采购单价存在一定下降,带动绿色厂务系统单位成本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属地化生产基地,同时引入新型生产设备,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和节省产品物流运输费用,影响毛利率数据
2024年1-9月,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呈现一定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属地化配套,新建广东惠州基地和湖北孝感基地,通过引入新型生产设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并节省材料损耗,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节省产品物流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客户注册地拆分的区域分布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华东 | 26,885.89 | 27.06% | 88,899.71 | 48.69% | 37,766.45 | 28.43% | 71,298.25 | 57.82% |
华北 | 32,153.65 | 32.36% | 35,277.46 | 19.32% | 28,472.76 | 21.43% | 18,437.29 | 14.95% |
华南 | 32,705.21 | 32.91% | 27,471.19 | 15.04% | 26,053.06 | 19.61% | 2,602.42 | 2.11% |
由上表可知,公司华南区域的业务收入占比由2023年度的15.04%提升至
32.91%,华北区域的业务收入占比由2023年度的19.32%提升至32.36%,公司惠州生产基地、武汉生产基地可辐射华南、华北区域,在单位成本降低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产品物流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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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金额较大项目的毛利率波动对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相对稳定,该业务类型单个项目金额较大,毛利率亦受单个项目影响较大。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由于项目竞争环境、公司战略布局和设计生产情况等因素,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具有合理性。
3、公司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可分为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工艺排气管道、中央废气治理设备等三类业务。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主要包括L/S设备、LOC-VOC设备、真空设备、温控设备;工艺排气管道主要包括不锈钢涂层风管;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主要包括沸石转轮、蓄热式焚化炉、直燃式焚化炉等。
(1)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主要包括L/S设备和LOC-VOC设备。
L/S设备和LOC-VOC设备均系用于处理半导体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的不同是L/S设备通常与半导体制程设备相连,对半导体制程腔排出的含氟、氯、硅等元素为代表的成分复杂的有毒有害废气进行源头处理,通过高温氧化、还原反应,降低有毒物质浓度,设备复杂程度和控制精密程度相对较高;LOC-VOC设备通常部署于半导体工厂洁净室,对洁净室循环风中一定量的挥发性VOCs气体进行吸附后排放,设备复杂程度和控制精密程度相对较低。因此,L/S设备的毛利率通常高于LOC-VOC设备。
2022年,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毛利率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
①L/S设备产品毛利率高于LOC-VOC,L/S设备销售收入占比上升使得整体毛利率快速提升;②L/S设备工艺改进,核心零部件火炬头引入自动化产线实现产品更新升级,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③L/S设备产品中单位成本较低的电加热产品型号销售占比上升,使得L/S设备单位成本下降;④L/S设备订单量增长,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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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使得L/S设备成本摊薄,带动L/S设备毛利率上升。2022年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战略布局,将研发和市场重心移至L/S设备,LOC-VOC设备销售随着市场情况和公司布局变化逐步下降。随着L/S设备在客户验证通过后取得批量订单,L/S设备销售占比大幅提升,使得整体毛利率提升。2022年至2024年1-9月,公司L/S设备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毛利率波动与L/S设备毛利率波动有关。其中,2023年,L/S设备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系2023年,公司针对客户的CVD工艺生产过程中粉尘堵塞导致PM周期(预防性维护周期)短等痛点,定向研发PW3000机型。该产品能够显著提升客户的生产稼动率,产品附加值较高,整体毛利率较高;2024年1-9月,L/S设备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当期受客户议价等因素影响,销售平均单价下降,使得毛利率略有下降。
(2)公司工艺排气管道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工艺排气管道型号规格较多,生产工艺亦存在一定差异,其单价波动与市场竞争情况、成本加成情况、不同型号销售占比等因素有关;工艺排气管道成本中材料占比较高,因此其单位成本波动与不锈钢卷/板、氟材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因素、不同型号销售占比有关。报告期内,工艺排气管道主要原材料不锈钢卷/板、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如下:
单位:元/kg
物料名称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采购单价 | 变动比例 | 采购单价 | 变动比例 | 采购单价 | 变动比例 | 采购单价 | |
不锈钢卷/板 | 13.58 | -8.88% | 14.91 | -19.76% | 18.58 | 10.74% | 16.78 |
氟材料 | 356.05 | 5.23% | 338.34 | 2.79% | 329.17 | 3.30% | 318.66 |
由上表可知,2022年,不锈钢卷/板材料的采购价格大幅上升,使得工艺排气管道2022年单位成本大幅上升;同时,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人工成本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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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本存在一定上升;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和市场竞争情况适当调高了工艺排气管道单价,但由于单价上升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产品毛利率下降。2023年和2024年,不锈钢卷/板材料的采购价格大幅下降,氟材料的采购价格小幅上升,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减弱,综合使得工艺排气管道单位成本下降,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和市场竞争情况适当下调了工艺排气管道单价,工艺排气管道毛利率上升。
(3)公司中央废气治理设备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主要系沸石转轮、蓄热式焚化炉、直燃式焚化炉等设备,该部分业务收入受客户项目定制化方案需求影响较大,收入波动较大,公司主要根据单位成本并加上合理毛利定价,报告期内该类设备毛利率保持稳定。
4、公司电子化学品材料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化学品材料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937.29 | 1,405.28 | - | - |
销售成本(万元) | 2,275.90 | 1,297.87 | - | - |
销量(吨)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
单价(万元/吨)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
单位成本(万元/吨)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 | - | |
毛利率 | -17.48% | 7.64% | - | - |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子化学品材料2023年起形成收入,2024年1-9月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系:①2024年1-9月,公司新增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由于公司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故采取了具有竞争力的报价策略,使得2024年1-9月平均单价下降;②2024年1-9月主要原材料单乙醇胺和二乙二醇丁醚价格存在一定上涨;同时该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和产能爬坡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的制造成本较2023年度增加,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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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为负。公司将积极加强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以改善产品毛利率。
(二)公司各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由于绿色厂务系统业务存在定制化的差异,使得毛利率水平受到项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电子化学品材料收入及毛利占比较小。
1、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业务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相关业务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 | 电子工艺设备 | 27.56% | 27.66% | 24.81% |
至纯科技 | 系统集成及材料 | 36.25% | 36.40% | 38.17% |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 | 31.91% | 32.03% | 31.49% | |
本公司 | 绿色厂务系统 | 23.71% | 25.33% | 26.94% |
注:由于同行业公司未披露2024年1-9月按业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故此处未比较2024年1-9月按业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毛利率与正帆科技接近,低于至纯科技,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下游应用领域有所差异,客户需求、项目需求、施工情况均有不同,因此毛利率水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公司可比上市公司正帆科技、至纯科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可比业务 | 下游行业 |
正帆科技 | 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光纤通信和生物医药等行业提供制程关键系统与装备、关键材料和专业服务等综合服务。 | 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光纤通信和生物医药 |
至纯科技 | 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及泛半导体产业提供高纯工艺系统的设计、安装、测试调试服务。 | 集成电路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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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可比业务系高纯气体和湿化学品供应系统,客户群是泛半导体行业的FAB制造厂商,该系统是将客户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高纯气体、湿化学品和先进材料供应至客户的工艺机台设备。上述业务的销售模式、客户群与公司接近,因此其毛利率与公司毛利率接近。至纯科技可比业务系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及泛半导体产业提供高纯工艺系统的设计、安装、测试调试服务。高纯工艺系统的核心是系统设计,系统由专用设备、侦测传感系统、自控及软件系统、管阀件等组成,其中专用设备主要包括高纯特气设备、高纯化学品供应设备等,至纯科技已实现较高的自产率,使得整体系统项目的采购成本降低,毛利率较高。
2、公司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相关业务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京仪装备 | 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42.06% | 46.51% | 48.09% |
中科仪 | 干式真空泵 | 37.09% | 29.91% | 13.56% |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 | 39.58% | 38.21% | 30.83% | |
本公司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之“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已申请豁免披露 |
注:由于同行业公司未披露2024年1-9月按业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故此处未比较2024年1-9月按业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毛利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在2021年和2022年低于京仪装备,2023年高于京仪装备,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半导体附属设备主力产品为毛利率相对较低的LOC-VOC设备,公司2022年起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战略布局,将研发和市场重心移至L/S设备;随着L/S设备在客户验证通过后取得批量订单,L/S设备销量占比大幅提升,使得整体毛利率提升。因此,公司2021年毛利率低于京仪装备,2022年毛利率与京仪装备接近。
2023年,京仪装备之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毛利率下降,而公司半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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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毛利率略有上升,主要系下游应用领域略有不同所致。京仪装备客户应用领域相对集中,2023年设备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量有所减少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和新能源领域客户,2023年,公司针对客户的CVD工艺生产过程中粉尘堵塞导致PM周期(预防性维护周期)短等痛点,定向研发PW3000机型。该产品能够显著提升客户的生产稼动率,产品附加值较高,毛利率较高,上述产品带动公司新能源领域客户收入占比提升,使得整体毛利率上升。中科仪主要产品系干式真空泵,而公司真空设备产品目前尚未形成收入,因此公司毛利率与中科仪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业务绿色厂务系统和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各业务类别收入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公司在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的规模及依据,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公司各业务类别收入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电子化学品材料等三类,具体收入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如下:
收入 分类 | 合同约定 | 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确认标准 | 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凭证 |
绿色厂务系统 |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负有安装、调试义务的,公司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客户进行项目验收;如无安装调试义务,公司在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对设备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公司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到货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 如存在安装、调试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并取得安装、调试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如无安装调试义务,公司在发货后取得客户确认的到货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 由客户确认的安装、调试验收单据、到货验收单据 |
设备 |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 | 如存在安装、调试义务, | 由客户确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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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分类 | 合同约定 | 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确认标准 | 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凭证 |
及关键零部件 | 存公司负有安装、调试义务的,公司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由客户进行验收;如无安装调试义务的,公司将设备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对设备数量、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客户在公司送货单上签收确认。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并取得安装、调试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如无安装调试义务,公司在发货后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 安装、调试验收单据、客户签收单 |
电子化学品材料 |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检验合格后客户在公司送货单上签收确认。 | 在发货后取得客户确认的到货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 客户签收单 |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业务类别收入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与合同约定相符。
(二)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 | 收入确认政策 |
正帆科技 | 该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电子工艺设备和生物制药设备 以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即取得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签收单及验收报告。 2、MRO业务 为客户提供系统维护、维修、检查以及人员培训等服务,以已提供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即取得服务验收报告)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服务验收报告。 3、电子电气业务 以产品已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取得客户签署的送货单(签收单)时确认收入)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签收单。 4、其他业务 除电子工艺设备和生物制药设备以外,以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即取得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签收单及验收报告。 |
至纯科技 | 该公司销售产品及销售产品与设计、安装、调试一起签订的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方法为:对于没有安装调试要求的产品销售,以货物签收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对于销售产品与设计、安装、调试等一起签订的合同,以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本公司电子大宗气体业务,公司气体销售业务自通过双方指定的交付点后完成所有权转移。公司在每月取得客户确认的气体结算确认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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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收入确认政策 |
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 |
京仪装备 | 1、产品销售收入: 该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需要本公司安装及客户验收的商品,本公司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经客户验收后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在收到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对于无需本公司安装的商品,本公司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经过客户签收后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在收到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2、服务收入: 该公司为客户提供设备维护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服务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为客户提供设备维修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
中科仪 | 1、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送给客户,合同未约定验收条款,于相关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验收条款,相关产品交付客户并进行验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对于维修及维护等服务业务,于干式真空泵、真空科学仪器设备维修及维护等服务完成并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
来源: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与同行业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三)公司在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的规模及依据,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在验收后调整收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竣工决算审计调整:部分项目合同定价系综合单价制,客户约定项目竣工时由第三方进行结算审计,合同价款以最终审定金额为准,公司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审定金额等调整收入;2、合同变更结算调整:由于项目规模较大、施工环境较为复杂,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使得项目实际工作量发生变化,影响最终收入确认金额,公司依据合同变更指令单、追加结算单等调整收入。
公司验收即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在取得客户的完工验收单时确认收入,按照合同金额作为“最佳估计数”确认收入金额;上述调整收入情形属于项目交付服务成果、控制权转移后新发生的情形,调整收入计入结算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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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披露信息,类似行业中类似业务中亦存在竣工结算调整收入为系统集成业务的惯例,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相关业务 | 处理方式 |
中控信息 | 城市基础设施数智化系统集成 | 公司在系统集成项目通过验收时确认收入,确认收入时审计结算工作通常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根据合同、补充合同、联系单等项目资料并结合项目情况,以预计最可能实现的收入金额对项目进行收入确认。 待项目审计结算后,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对收入预估金额进行调整。若审计结算完成与项目通过验收时间在同一年度内,则公司审计结算调整不涉及跨年收入调整;若不在同一年度,则公司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对以前年度已确认的项目收入进行调整,将合同调整的金额计入当期收入。 |
华是科技 | 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集成 | 公司在项目验收时确认项目收入,通常公司确认收入时,审计结算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根据合同、补充合同、联系单等项目资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预计最可能实现的收入金额对项目进行收入确认。 待项目审计结算后,若审计结算金额与公司确认的项目收入金额存在差异,公司根据审计结算是否与项目验收在同一年度,对审计结算调整进行如下会计处理:(1)审计结算与项目验收在同一年度:若公司项目合同金额在审计结算中发生调整,且与项目验收发生在同一年度,则公司以审计结算的金额作为项目的收入确认金额,不涉及跨年度收入调整。(2)审计结算发生在项目验收以后年度:若公司审计结算调整发生在项目验收以后年度,则公司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对以前年度已确认的项目收入进行调整,将合同调整的金额计入当期收入,并调整相应的应收账款。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该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因此,公司在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公司2024年1-9月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调整依据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工艺废气工程项目 | 2,804.93 | -126.34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合肥蓝科晶合二厂排气项目 | 1,820.00 | -349.66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研发制造用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2,736.90 | -442.88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7-2-48
客户 | 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调整依据 |
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 酸碱废气处理装置扩容项目 | 772.67 | -148.52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合计 | -1,067.40 | - |
2、公司2023年度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调整依据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半导体显示工艺排气系统项目 | 23,856.76 | -2,401.74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示范线(一期)无尘室系统工程 | 2,132.11 | -220.96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涂层风管项目 | 1,850.00 | -355.28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合计 | -2,977.98 | - |
3、公司2022年度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调整依据 |
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 酸碱废气供货及安装项目 | 1,994.83 | 147.66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合同变更结算调整 |
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 酸碱废气处理装置扩容项目 | 607.00 | 146.61 | 合同变更结算调整 |
合计 | 294.27 | - |
4、公司2021年度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合同金额(含税)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调整依据 |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多晶硅工艺排气系统项目 | 6,798.00 | -187.56 | 竣工决算审计调整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工艺废气工程项目 | 14,404.00 | 157.05 | 合同变更结算调整 |
南通深南电路有限公司 | 多层印制电路板项目 | 4,557.99 | 494.64 | 合同变更结算调整 |
合计 | 464.13 | - |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调整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依据充分,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7-2-49
三、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金额、对应客户、工期、合同签署时间、验收竣工时间、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前五大项目情况
7-2-50
2023年度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客户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签署时间 | 收入金额 | 工期 | 验收时间 | 累计回款金额 | 备注 |
集成电路生产基地项目工艺排气系统 | 客户B | 合同包含二期和多个子项,合计金额23,533.70万元 | 2023年6月 | 17,488.08 | 合同约定工期:系统调试完2024/3/30前;二期以发包商与供应商协商为准 | 2023年12月 | 12,646.63 | / |
半导体显示生产线项目(一标段) | 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 12,959.71 | 2023年3月 | 11,394.50 | 合同约定为:2023/6/15-2024/1/9 | 2023年12月 | 9,999.18 | / |
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工艺排气系统工程 | 天和(上海)半导体制程排气工业有限公司 | 8,868.83 | 2023年6月 | 7,736.13 | 合同约定为:2023/6/25-2024/1/9 | 2023年12月 | 6,747.96 | / |
集成电路模拟特色工艺生产线项目(三期) |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8,300.00 | 2023年8月 | 7,345.13 | 合同约定为:2023/7/4-2023/12/17 | 2023年12月 | 6,614.81 | / |
集成电路一期项目工艺排气工程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7,133.68 | 2023年9月 | 6,312.99 | 合同约定为:2023/9/10-2024/1/30 | 2023年12月 | 4,790.00 | / |
合计 | 50,276.83 | / | / | / | / | |||
占第四季季度收入比重 | 66.72% | / | / | / | / |
注:累计回款金额系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回款金额。
7-2-51
2022年度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客户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签署时间 | 收入金额 | 工期 | 验收时间 | 累计回款金额 | 备注 |
集成电路生产基地项目工艺排气系统 | 客户C | 16,980.00 | 2022年9月 | 15,377.65 | 合同约定系统运行时间:2022/12/31之前 | 2022年12月 | 13,548.44 | / |
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目 | 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500.00 | 2022年11月 | 9,342.37 | 合同约定交付使用:2022/12/30前 | 2022年12月 | 7,753.40 | / |
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501.67 | 2022年8月 | 2,213.87 | 合同约定为:2022/8/30-2023/1/30 | 2022年12月 | 2,376.59 | / |
晶圆代工生产线项目工艺排气系统工程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7,450.00 | 2022年11月 | 1,609.25 | 合同约定为分批到货,最晚不得迟于2023/5/30 | 2022年12月 | 1,633.54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收入 |
半导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二期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493.43 | 2022年4月 | 1,329.63 | 原合同工期: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8月15日:追加合同工期:未约定 | 2022年12月 | 956.36 | / |
合计 | 29,872.77 | / | / | / | / | |||
占第四季季度收入比重 | 81.26% | / | / | / | / |
注:累计回款金额系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回款金额。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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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前五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客户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签署时间 | 收入金额 | 工期 | 验收时间 | 累计回款金额 | 备注 |
半导体显示工艺排气系统项目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1,300.00 | 2021年2月 | 18,920.35 | 合同约定为:2021/3/1-2021/11/20 | 2021年12月 | 19,032.47 | / |
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980.00 | 2021年7月 | 7,092.96 | 合同约定为:2021/6/25-2021/12/12 | 2021年12月 | 6,275.72 | / |
半导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977.71 | 2021年6月 | 2,635.14 | 合同约定为:2021/6/30-2021/10/15 | 2021年11月 | 3,588.36 | / |
1,259.87 | 2021年9月 | 1,114.93 | 2021年12月 | |||||
工艺排气系统三期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3,200.00 | 2021年11月 | 2,831.86 | 合同约定为分批到货,最晚不得迟于2021年12月5日 | 2021年12月 | 3,200.00 | / |
年度框架采购协议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3,158.96 | 2021年11月 | 2,795.54 | 按照订单交货 | 2021年12月 | 3,141.19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收入 |
合计 | 35,390.78 | / | / | / | / | |||
占第四季季度收入比重 | 80.13% | / | / | / | / |
注:累计回款金额系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回款金额。
7-2-53
(二)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节划分的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26,365.11 | 14.44% | 18,940.76 | 14.26% | 17,614.31 | 14.29% |
第二季度 | 50,861.39 | 27.85% | 36,226.87 | 27.27% | 26,916.32 | 21.83% |
第三季度 | 30,012.98 | 16.44% | 40,916.47 | 30.80% | 34,604.56 | 28.06% |
第四季度 | 75,360.34 | 41.27% | 36,763.58 | 27.67% | 44,167.77 | 35.82% |
合计 | 182,599.81 | 100.00% | 132,847.68 | 100.00% | 123,302.9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确认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受下游客户立项及投资建设进度影响,收入确认与客户项目实施及验收密切相关,公司主要客户系央企、国企与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上半年项目招标或集中开工,下半年进行项目具体实施并验收结算的情形,因此,公司收入存在下半年收入较上半年高的情形。同时,受年终决算、春节假期等时间节点的影响,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通常会在年底前完成。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能够参与及承接的单个项目规模也逐渐变大,部分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验收亦对收入分布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收入主要项目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三”之“(一)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前五大项目情况”内容。
因此,公司存在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年份 | 季度 | 盛剑科技 | 正帆科技 | 至纯科技 | 京仪装备 | 中科仪 |
2023年度 | 第一季度 | 14.44% | 10.71% | 24.88% | 24.39% | 未披露 |
第二季度 | 27.85% | 24.35% | 22.08% | 33.56% |
7-2-54
年份 | 季度 | 盛剑科技 | 正帆科技 | 至纯科技 | 京仪装备 | 中科仪 |
第三季度 | 16.44% | 27.81% | 22.82% | 23.45% | ||
第四季度 | 41.27% | 37.13% | 30.22% | 18.61% | ||
2022年度 | 第一季度 | 14.26% | 13.39% | 17.96% | 24.78% | |
第二季度 | 27.27% | 21.48% | 18.76% | 33.53% | ||
第三季度 | 30.80% | 31.83% | 26.42% | 22.56% | ||
第四季度 | 27.67% | 33.30% | 36.86% | 19.13% | ||
2021年度 | 第一季度 | 14.29% | 9.36% | 11.09% | 23.52% | |
第二季度 | 21.83% | 33.53% | 33.08% | 26.25% | ||
第三季度 | 28.06% | 24.35% | 17.37% | 27.92% | ||
第四季度 | 35.82% | 32.75% | 38.46% | 22.31% |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公司中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业务与盛剑科技绿色厂务系统业务较为接近,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京仪装备主营业务系半导体专用设备销售,设备的验收周期相对较短,因此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季节性特征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不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形。
四、公司各类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的原因,公司业务订单的获取方式,相关业务获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一)公司各类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
职工薪酬 | 3,944.14 | 3.97% | 5,018.40 | 2.75% | 4,050.78 | 3.05% | 2,183.22 | 1.77% |
7-2-55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
业务招待费 | 878.41 | 0.88% | 1,361.49 | 0.75% | 600.11 | 0.45% | 860.96 | 0.70% |
差旅费 | 58.53 | 0.06% | 109.18 | 0.06% | 101.30 | 0.08% | 68.82 | 0.06% |
股份支付 | 62.61 | 0.06% | 6.91 | 0.00% | 19.67 | 0.01% | 23.08 | 0.02% |
销售服务费 | 73.12 | 0.07% | 8.38 | 0.00% | 694.46 | 0.52% | 285.46 | 0.23% |
办公费 | 5.54 | 0.01% | 3.70 | 0.00% | 30.03 | 0.02% | 41.50 | 0.03% |
售后维护费 | - | - | 1,660.53 | 0.91% | 1,157.75 | 0.87% | 792.06 | 0.64% |
其他 | 376.09 | 0.38% | 178.93 | 0.10% | 255.12 | 0.19% | 183.98 | 0.15% |
合计 | 5,398.45 | 5.43% | 8,347.52 | 4.57% | 6,909.23 | 5.20% | 4,439.09 | 3.60% |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售后维护费等,这三类销售费用合计占比在90%左右。
(1)公司销售费用之职工薪酬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列示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两大类人员:专职销售人员和销售支持人员。专职销售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市场调查、制定销售策略、开拓新的区域市场及潜在新客户、与客户进行商业谈判并完成销售订单的签署、维护客户关系、追踪客户回款和订单执行情况等。销售支持人员主要是项目人员,在项目验收后负责项目跟踪服务、技术检查、及时响应及配合客户需求等服务,其薪酬按照项目进行归集计入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专职销售人员及销售支持人员数量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专职销售人员 | 14 | 14 | 12 | 10 |
销售支持人员 | 233 | 224 | 176 | 99 |
注:销售支持人员数量=当期计入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的项目人员人次/当期月份数专职销售人员数量=当期计入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的销售人员人次/当期月份数
公司销售收入规模逐年增长,专职销售人员随之递增。同时,随着开工项目数量逐年增多,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销售支持人员数量整体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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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3年增长较快,主要系当年完工项目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支持人员与服务项目数量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人、个、人/个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支持人员 | 233 | 224 | 176 | 99 |
服务项目数量 | 85 | 77 | 61 | 37 |
项目平均服务人数 | 2.7 | 2.9 | 2.9 | 2.7 |
注:销售支持人员数量=当期计入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的项目人员人次/当期月份数报告期内,剔除销售支持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后,公司专职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专职销售人员总薪酬(万元) | 499.93 | 464.79 | 355.84 | 208.26 |
专职销售人员数量(人) | 14 | 14 | 12 | 10 |
专职销售人员年均薪酬(万元) | 35.71 | 33.20 | 29.65 | 20.83 |
注:专职销售人员数量=当期计入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的销售人员人次/当期月份数报告期内,公司专职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更好的激励销售人员提高了相应的薪资水平,2022年专职销售人员年均薪酬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招募了资深销售人员,定级薪酬较高所致。2024年1-9月,公司专职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主要系新加坡子公司当年新入职销售人员薪酬较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支持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支持人员总薪酬(万元) | 3,444.21 | 4,553.61 | 3,694.94 | 1,974.97 |
销售支持人员数量(人) | 233 | 224 | 176 | 99 |
销售支持人员年均薪酬(万元) | 14.78 | 20.33 | 20.99 | 19.95 |
注:销售支持人员数量=当期计入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的项目人员人次/当期月份数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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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上海市) | 28.06 | 35.90 | 39.58 |
至纯科技(上海市) | 31.64 | 25.29 | 37.72 |
中科仪(苏州市) | 23.41 | 14.06 | 23.65 |
京仪装备(北京市) | 16.20 | 10.60 | 12.18 |
平均值 | 24.83 | 21.46 | 28.28 |
平均值(剔除京仪装备数据) | 27.70 | 25.08 | 33.65 |
公司(专职销售人员) | 33.20 | 29.65 | 20.83 |
注1:人均薪酬=销售费用之薪酬金额/((期末销售人员数量+期初销售人员数量)/2);注2:京仪装备销售人员中包括销售及技术支持人员,公开数据未披露其销售人员具体人员构成,京仪装备技术支持人员主要在客户现场提供服务,在客户现场驻场并向客户推介产品并与客户对接产品需求、配合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在客户现场装机、跟踪产品验收等工作。
2021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正帆科技、至纯科技总部位于上海市,其销售人员薪酬略高于公司;2022年,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均有所下降,主要系相关年度上述公司新招聘销售人员较多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正帆科技销售人员数量 | 109 | 61 | 49 |
正帆科技新增销售人员数量 | 48 | 12 | - |
至纯科技销售人员数量 | 135 | 149 | 95 |
至纯科技新增销售人员数量 | -14 | 54 | - |
2023年,随着公司业务领域拓展和业绩规模提升,公司增强销售力量,招募了部分业内资深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提升。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接近。
报告期内,中科仪与京仪装备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本公司。其中,中科仪总部位于苏州市,其销售人员薪酬低于公司。京仪装备销售人员数量较多,包括部分售后支持人员,使得其销售人员薪酬低于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销售费用之业务招待费及变动情况
7-2-58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占比较高,2022年业务招待费较低主要系卫生事件使得业务招待减少所致,2023年,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的缓解,公司加大客户开拓力度,使得业务招待费增加。
(3)公司销售费用之售后维护费及变动情况
公司售后维护费为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业主需求为已完工的项目履行合同维保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年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于2024年起将原列报于销售费用的售后质保期维护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关安装及售后维护费用增加。
因此,公司销售费用各项明细波动及占比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匹配一致。
(4)公司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占收入比情况如下: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0.88% | 1.36% | 3.73% | 3.52% | 2.37% | 2.75%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25% | 1.11% | 1.73% | 1.08% | 1.04% | 0.81% | |
市场推广及展览费 | 0.08% | 0.41% | 0.16% | 0.00% | 0.16% | 0.00% | |
售后服务费及质保费 | 0.19% | 0.00% | 5.90% | 2.96% | 2.26% | 0.91% | |
其他 | 0.32% | 0.41% | 0.24% | 0.66% | 0.41% | 0.10% | |
合计 | 1.73% | 3.28% | 11.75% | 8.22% | 6.25% | 4.57%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2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0.87% | 1.24% | 2.55% | 2.18% | 1.71% | 3.06%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31% | 0.61% | 1.34% | 0.67% | 0.74% | 0.53% | |
市场推广及展览费 | 0.02% | 0.49% | 0.36% | 0.00% | 0.22% | 0.52% | |
售后服务费及质保费 | 0.24% | 0.00% | 5.70% | 3.84% | 2.45% | 0.87% | |
其他 | 0.32% | 0.39% | 0.19% | 0.45% | 0.34% | 0.21% | |
合计 | 1.77% | 2.72% | 10.14% | 7.14% | 5.44% | 5.20%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 至纯 | 京仪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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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 科技 | 装备 | 科技 | ||||
2021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1.06% | 1.72% | 1.65% | 2.94% | 1.84% | 1.79%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31% | 0.78% | 1.32% | 1.58% | 0.99% | 0.76% | |
市场推广及展览费 | 0.11% | 0.55% | 0.88% | 0.00% | 0.39% | 0.23% | |
售后服务费及质保费 | 0.30% | 0.00% | 4.95% | 6.02% | 2.82% | 0.64% | |
其他 | 0.44% | 0.50% | 0.22% | 0.63% | 0.45% | 0.18% | |
合计 | 2.22% | 3.55% | 9.02% | 11.18% | 6.49% | 3.60%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均以职工薪酬为主,其余主要费用包括维修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各可比公司由于各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同,从而导致费用结构略有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高于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主要原因系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收入规模较大,规模效应使得其单位销售费用带来的收入提升,其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较小。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低于京仪装备和中科仪,主要原因系京仪装备和中科仪销售收入中设备收入占比高,使得售后服务费及质保费占收入的比例较高。
2、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
职工薪酬 | 3,552.72 | 3.58% | 3,705.77 | 2.03% | 2,753.65 | 2.07% | 2,475.04 | 2.01% |
折旧及摊销 | 736.37 | 0.74% | 1,035.23 | 0.57% | 261.44 | 0.20% | 206.79 | 0.17% |
中介咨询费 | 495.73 | 0.50% | 625.57 | 0.34% | 564.75 | 0.43% | 495.23 | 0.40% |
股份支付 | 461.23 | 0.46% | 25.16 | 0.01% | 333.99 | 0.25% | 211.03 | 0.17% |
业务招待费 | 275.21 | 0.28% | 420.95 | 0.23% | 370.05 | 0.28% | 225.05 | 0.18% |
租赁费 | 339.39 | 0.34% | 383.59 | 0.21% | 233.72 | 0.18% | 161.70 | 0.13% |
办公费 | 292.82 | 0.29% | 773.14 | 0.42% | 410.39 | 0.31% | 254.70 | 0.21% |
差旅费 | 103.27 | 0.10% | 239.94 | 0.13% | 128.67 | 0.10% | 64.96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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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71.09 | 0.17% | 141.64 | 0.08% | 193.64 | 0.15% | 242.02 | 0.20% |
合计 | 6,427.83 | 6.47% | 7,351.00 | 4.03% | 5,250.30 | 3.95% | 4,336.52 | 3.52% |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咨询费、办公费与业务招待费等,其中职工薪酬金额占收入比最高。
(1)公司管理费用之职工薪酬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及中后台行政人员等人员的薪酬,其中2023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当年新招聘人员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人均薪酬如下: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管理费用人员总薪酬(万元) | 4,013.95 | 3,730.93 | 3,087.64 | 2,686.07 |
管理费用人员数量(人) | 117 | 110 | 90 | 72 |
管理费用人员年均薪酬(万元) | 34.31 | 34.07 | 34.31 | 37.57 |
注:管理人员总薪酬包括薪酬及股份支付费用;管理费用人员数量=(期末人员数量+期初人员数量)/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人均薪酬较高,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较高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所致。2024年1-9月,人均薪酬较高主要系当年发生一定离职补偿费用所致。
(2)公司管理费用之折旧及摊销及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及摊销费用及办公费占比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2022年底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管理和研发等部门搬入新办公室,使得折旧摊销及办公费用增加。
(3)公司管理费用之股份支付费用及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未达解锁条件,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因此,公司管理费用各项明细波动及占比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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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一致。
(4)公司管理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及占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4.35% | 3.97% | 5.82% | 4.63% | 4.69% | 2.04% |
折旧及摊销 | 0.74% | 2.07% | 0.71% | 0.44% | 0.99% | 0.57% | |
中介咨询费及服务费 | 0.91% | 1.31% | 0.13% | 0.00% | 0.59% | 0.34% |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52% | 0.90% | 0.24% | 0.42% | 0.52% | 0.36% | |
其他 | 0.92% | 2.48% | 1.07% | 2.16% | 1.66% | 0.71% | |
合计 | 7.44% | 10.73% | 7.97% | 7.65% | 8.45% | 4.03%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2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6.33% | 3.44% | 5.90% | 5.10% | 5.19% | 2.32% |
折旧及摊销 | 1.07% | 1.66% | 0.47% | 0.21% | 0.86% | 0.20% | |
中介咨询费及服务费 | 0.89% | 1.08% | 0.45% | 0.00% | 0.60% | 0.43% |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42% | 0.57% | 0.21% | 0.16% | 0.34% | 0.38% | |
其他 | 1.11% | 3.40% | 0.71% | 1.41% | 1.66% | 0.63% | |
合计 | 9.82% | 10.15% | 7.73% | 6.89% | 8.65% | 3.95%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1年度 | 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 | 5.88% | 3.38% | 6.74% | 3.57% | 4.89% | 2.18% |
折旧及摊销 | 1.22% | 1.65% | 0.70% | 0.56% | 1.03% | 0.17% | |
中介咨询费及服务费 | 1.20% | 1.02% | 0.89% | 0.00% | 0.78% | 0.40% |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0.47% | 0.37% | 0.23% | 0.38% | 0.36% | 0.23% | |
其他 | 1.11% | 3.14% | 0.69% | 2.64% | 1.90% | 0.53% | |
合计 | 9.87% | 9.57% | 9.25% | 7.16% | 8.96% | 3.52%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均以职工薪酬为主,其余主要费用包括折旧摊销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办公费等,各可比上市公司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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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同,从而导致费用结构略有差异。公司严格管控各项费用开支,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收入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支出占收入比重低于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精简中后台人员,提高人效,因此管理费用中的中后台人员薪酬支出占收入比重较低。
3、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金额 | 占收 入比 | |
直接材料 | 3,005.65 | 3.02% | 6,066.10 | 3.32% | 4,512.59 | 3.40% | 3,287.55 | 2.67% |
职工薪酬 | 2,481.51 | 2.50% | 3,239.43 | 1.77% | 2,165.04 | 1.63% | 1,836.91 | 1.49% |
股份支付 | 71.53 | 0.07% | 9.77 | 0.01% | 269.78 | 0.20% | 166.55 | 0.14% |
折旧与摊销 | 680.27 | 0.68% | 487.79 | 0.27% | 185.70 | 0.14% | 143.38 | 0.12% |
其他 | 388.64 | 0.39% | 412.67 | 0.23% | 200.02 | 0.15% | 184.26 | 0.15% |
合计 | 6,627.59 | 6.67% | 10,215.76 | 5.59% | 7,333.12 | 5.52% | 5,618.64 | 4.56%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直接材料和职工薪酬,2021年至2023年呈明显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1)为推动公司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加,职工薪酬随之增长;(2)公司秉持“行业延伸+产品延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延伸布局,加大在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相关领域的研发及验证测试投入。
因此,公司研发费用各项明细波动及占比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匹配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及占收入比情况如下:
期间 | 项目 | 正帆 | 至纯 | 京仪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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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 科技 | 装备 | 科技 | ||||
2023年度 | 直接材料 | 2.14% | 3.42% | 1.79% | 3.96% | 2.83% | 3.59% |
职工薪酬 | 3.30% | 1.95% | 5.01% | 4.28% | 3.63% | 1.77% | |
股份支付 | 0.15% | 0.00% | 0.00% | 0.00% | 0.04% | 0.01% | |
折旧与摊销 | 0.48% | 1.12% | 0.60% | 0.16% | 0.59% | 0.23% | |
其他 | 0.48% | 0.63% | 0.89% | 1.54% | 0.88% | 0.00% | |
合计 | 6.55% | 7.11% | 8.29% | 9.94% | 7.97% | 5.59%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2年度 | 直接材料 | 2.24% | 2.02% | 1.57% | 2.68% | 2.13% | 3.54% |
职工薪酬 | 2.76% | 2.07% | 4.29% | 3.71% | 3.21% | 1.63% | |
股份支付 | 0.05% | 0.00% | 0.00% | 0.00% | 0.01% | 0.20% | |
折旧与摊销 | 0.12% | 1.11% | 0.55% | 0.10% | 0.47% | 0.15% | |
其他 | 0.37% | 1.12% | 0.89% | 2.11% | 1.12% | 0.00% | |
合计 | 5.54% | 6.32% | 7.29% | 8.61% | 6.94% | 5.52%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1年度 | 直接材料 | 1.40% | 2.16% | 1.07% | 5.39% | 2.51% | 2.78% |
职工薪酬 | 2.28% | 2.37% | 4.20% | 4.48% | 3.33% | 1.49% | |
股份支付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4% | |
折旧与摊销 | 0.07% | 0.67% | 0.63% | 0.21% | 0.39% | 0.15% | |
其他 | 0.51% | 1.72% | 0.65% | 1.90% | 1.19% | 0.00% | |
合计 | 4.26% | 6.93% | 6.55% | 11.98% | 7.43% | 4.56%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均以职工薪酬和直接材料为主,其余主要费用包括折旧摊销费用和股份支付费用等,各公司由于各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同,从而导致费用结构略有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与正帆科技接近,略低于其余上市公司,主要受收入结构影响。其中,中科仪和京仪装备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其收入规模较小所致。
4、财务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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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利息费用净额 | 1,006.29 | 824.20 | 425.57 | 154.60 |
其中:利息费用总额 | 1,111.10 | 831.69 | 467.42 | 219.36 |
减:利息资本化 | 104.81 | - | 41.85 | 64.76 |
减:财政贴息 | - | 7.49 | - | - |
利息收入(收益以“-”填列) | -240.72 | -366.29 | -521.48 | -675.84 |
汇兑损益(收益以“-”填列) | 113.10 | -18.05 | -201.19 | 81.59 |
手续费支出 | -3.64 | 268.89 | 96.71 | 116.14 |
合计 | 875.02 | 708.75 | -200.39 | -323.51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23.51万元、-200.39万元、708.75万元和
875.02万元,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和汇兑损益等。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呈一定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借入银行借款所致。公司财务费用各项明细波动及占比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匹配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占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3年度 | 利息费用净额 | 0.68% | 4.81% | 0.55% | 0.41% | 1.61% | 0.45% |
利息收入(收益以“-”填列) | -0.52% | 0.00% | -0.82% | -0.73% | -0.52% | -0.20% | |
汇兑损益(收益以“-”填列) | 0.12% | 0.70% | -0.07% | -0.04% | 0.18% | -0.01% | |
手续费支出 | 0.09% | 0.37% | 0.01% | 0.04% | 0.12% | 0.15% | |
合计 | 0.37% | 5.87% | -0.34% | -0.32% | 1.39% | 0.39% | |
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2年度 | 利息费用净额 | 0.67% | 3.57% | 0.58% | 0.08% | 1.22% | 0.32% |
利息收入(收益以“-”填列) | -0.49% | 0.00% | -0.08% | -0.67% | -0.31% | -0.39% | |
汇兑损益(收益以“-”填列) | 0.02% | -0.90% | -0.20% | 0.00% | -0.27% | -0.15% | |
手续费支出 | 0.08% | 0.12% | 0.05% | 0.05% | 0.07% | 0.07% | |
合计 | 0.28% | 2.78% | 0.35% | -0.55% | 0.71%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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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项目 | 正帆 科技 | 至纯 科技 | 京仪 装备 | 中科仪 | 平均值 | 盛剑 科技 |
2021年度 | 利息费用净额 | 0.20% | 3.51% | 0.46% | 0.00% | 1.04% | 0.13% |
利息收入(收益以“-”填列) | -0.46% | 0.00% | -0.05% | -0.40% | -0.23% | -0.55% | |
汇兑损益(收益以“-”填列) | 0.01% | 0.16% | 0.25% | 0.00% | 0.11% | 0.07% | |
手续费支出 | 0.06% | 0.10% | 0.02% | 0.08% | 0.06% | 0.09% | |
合计 | -0.20% | 3.77% | 0.68% | -0.32% | 0.98% | -0.26%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均以利息费用为主,其余主要费用包括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各公司由于各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同,从而导致费用结构略有差异。
(二)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的原因,公司业务订单的获取方式,相关业务获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列示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两大类人员:专职销售人员和销售支持人员,专职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人均薪酬较高的情形。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四”之“(一)”之“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的系统类业务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获取,公司的设备类业务主要通过商务谈判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获取的业务对应的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招投标 | 48,122.22 | 48.43% | 45,072.66 | 24.68% | 58,228.36 | 43.83% | 43,106.19 | 34.96% |
商务谈判 | 51,245.29 | 51.57% | 137,527.15 | 75.32% | 74,619.32 | 56.17% | 80,196.77 | 65.04% |
合计 | 99,367.51 | 100.00% | 182,599.81 | 100.00% | 132,847.68 | 100.00% | 123,302.97 | 100.00% |
公司以非招投标方式获取的项目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采用招投标采购的情形,相关业务获取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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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主要客户背景、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员工人数,以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销售规模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等,主要客户成立时间较长,注册资本金额和员工人数规模较大,与公司合作期间较长,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销售规模与客户需求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企业性质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员工人数 | 与公司合作情况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央企 | 2003-05-30 | 10,125.00 | 2,437 | 2012年开始合作 | 否 |
2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央企 | 1986-06-28 | 10,000.00 | 4,657 | 2006年开始合作 | 否 |
3 | 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22-10-08 | 1,450,000.00 | 53 | 2024年开始合作(2009年与京东方集团开始合作) | 否 |
4 | 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 | 外企 | 2004-01-14 | 10,000.10 | 666 | 2017年开始合作 | 否 |
5 | 客户B | 国有企业 | 2022-03-10 | 500,000.00 | 839 | 2023年开始合作 | 否 |
6 | 客户C | 国有企业 | 2021-06-24 | 712,800.00 | 1,878 | 2022年开始合作 | 否 |
7 | 客户E | 国有企业 | 2023-03-17 | 450,000.00 | 17 | 2023年开始合作 | 否 |
8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01-10-25 | 114,153.71 | 6,129 | 2018年开始合作 | 否 |
9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14-05-20 | 1,191,853.77 | 5,591 | 2015年开始合作 | 否 |
10 | 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2013-07-19 | 26,000.00 | 727 | 2021年开始合作 | 否 |
11 | 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2022-05-18 | 1,980,000.00 | 1,543 | 2022年开始合作(2010年开始与天马微电子集团合作) | 否 |
12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2020-01-08 | 2,700,000.00 | 4,511 | 2020年开始合作(2010年开始与天马微电子集团合作) | 否 |
13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1993-01-16 | 54,529.79 | 1,183 | 2015年开始合作 | 否 |
注:员工人数数据来源为企查查公示信息。
上述主要已上市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发布的定期披露数据中披露的最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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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企业性质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2023年度收入 | 发行人2023年对其销售收入 | 销售与需求是否匹配 |
1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深桑达A | 000032 | 562.84 | 1.95 | 是 |
2 | 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京东方A | 000725 | 1,745.43 | - | 是 |
3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深桑达A | 000032 | 562.84 | 4.03 | 是 |
4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北方华创 | 002371 | 220.79 | 0.19 | 是 |
5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TCL科技 | 000100 | 1,744.46 | 0.02 | 是 |
6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太极实业 | 600667 | 393.77 | 0.02 | 是 |
注:上述列示公司主要客户均系上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由于无法获取其公开渠道数据,故此处列示收入为上市公司合并口径收入。
结合公司主要客户中已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来看,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额与客户需求及客户自身规模匹配一致。
六、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明细表,获取各业务销量、售价及成本情况;查阅下游应用领域市场情况,分析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原因;查阅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分析差异原因;
2、查阅了发行人重要销售合同及订单条款,判断发行人各业务类别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分析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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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报告期各年度全部竣工结算调整收入涉及的项目合同及单据,判断发行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核查竣工结算调整单据比例为100%;对发行人收入进行函证,报告期内函证核查比例分别为85.41%、81.17%、
87.83%和58.43%;
5、对发行人收入季度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分布规律,查看企业收入确认季节分布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确认收入主要项目的合同、验收单据、开票、回款资料等,询问并检查约定工期与验收时间存在较大偏差的原因,检查项目回款情况;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程序,核查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截止测试程序核查比例分别为30.91%、31.69%、
40.95%和42.07%;
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费用明细表,分析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判断是否与发行人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相匹配;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类费用构成情况,分析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8、获取销售人员薪酬表,分析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原因,结合发行人业务订单的获取方式,判断相关业务获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9、通过企查查、客户访谈等方式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背景等相关信息,查阅客户披露的财务数据,分析相关销售规模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及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及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
2、公司各业务类别收入的确认标准及具体依据、凭证与合同约定相符,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公司竣工决算时点调整收入的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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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具有合理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不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4、公司各类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业务订单的获取方式主要包括招投标和商务谈判,相关业务获取过程合法合规。
5、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销售规模与主要客户需求具有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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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2: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8,698.98万元、100,637.72万元、132,674.02万元及122,027.79万元,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5.58%、37.87%、39.02%及46.53%,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客户存在涉诉或破产情形。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73.70万元、34,951.62万元、65,506.15万元及91,012.49万元,公司存货构成以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原材料为主,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951.54万元、33,337.01万元、38,902.05万元和38,467.85万元,以房屋建筑物与机械设备为主。公司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余额最近一期规模增长。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有息借款和货币资金,其中有息借款以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为主,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受限保证金。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35%、45.19%、53.76%、
55.6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42.82万元、-17,088.84万元、
22.75万元和-38,921.71万元,波动幅度较大且最近一期为负值,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销售金额、信用政策及账龄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部分总承包项目实际按照背靠背条款执行的背景及原因,对结算周期的具体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的原因,以及涉诉、破产、逾期情况,是否已出现较大信用风险,对于该类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的原因,在订单覆盖充足情况下,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形成背景、尚未结转的合理性,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相关设备尚未安装或完成调试的影响因素,是否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周期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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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加的原因,相关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在建工程中相关项目情况,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5)公司同时持有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收入及支出与存贷款规模是否匹配,公司受限资金规模与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规模等是否匹配;(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未来偿债安排等,说明公司后续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核查依据。【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销售金额、信用政策及账龄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部分总承包项目实际按照背靠背条款执行的背景及原因,对结算周期的具体影响
(一)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交易内容、销售金额、信用政策及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 | 56,045.89 | 65,447.46 | 44,694.62 | 36,096.3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139,723.18 | 148,790.69 | 111,407.17 | 74,618.98 |
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余额比例 | 40.11% | 43.99% | 40.12% | 48.37% |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其各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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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024年1-9月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信用政策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20,517.82 | 6,574.93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14,038.83 | 6,479.00 | 8,459.02 | 41.23%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14,605.77 | 12,406.92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9,450.97 | 5,154.79 | 10,440.12 | 71.48%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7,918.73 | 1,882.75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到发票之后90日 | 2,734.35 | 5,184.38 | 1,391.28 | 17.57% |
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596.83 | 38.03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123.05 | 6,473.78 | 1,610.12 | 24.41% |
客户E | 6,406.74 | 22,292.95 | 绿色厂务系统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6,406.74 | - | 1,684.20 | 26.29% |
合计 | 56,045.89 | 43,195.58 | / | / | 32,753.94 | 23,291.95 | 23,584.74 | 42.08% |
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023年度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信用政策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21,528.08 | 40,279.70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18,357.02 | 3,171.07 | 21,528.08 | 100.00%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14,359.90 | 19,467.72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11,672.03 | 2,687.87 | 14,359.9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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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023年度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信用政策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1,637.87 | 1,900.06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到发票之后90日 | 1,876.43 | 9,761.44 | 7,014.08 | 60.27% |
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367.31 | 19,491.29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7,762.11 | 2,605.20 | 6,459.18 | 62.30% |
客户B | 7,554.30 | 17,488.08 | 绿色厂务系统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7,554.30 | - | 7,554.30 | 100.00% |
合计 | 65,447.46 | 98,626.85 | / | / | 47,221.89 | 18,225.57 | 56,915.53 | 86.96% |
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 2022年度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信用政策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4,229.35 | 15,897.37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到发票之后90日 | 12,302.54 | 1,926.81 | 11,606.05 | 81.56%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0,052.65 | 9,075.45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6,702.04 | 3,350.61 | 10,052.65 | 100.00%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7,414.24 | 2,267.53 | 绿色厂务系统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1,491.76 | 5,922.49 | 7,414.24 | 100.00% |
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984.27 | 10,348.69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6,894.12 | 90.15 | 6,984.27 | 100.00%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6,014.11 | 6,665.94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3,406.57 | 2,607.54 | 6,014.11 | 100.00% |
合计 | 44,694.62 | 44,254.98 | / | / | 30,797.03 | 13,897.60 | 42,071.32 | 9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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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2021年度销售金额 | 交易内容 | 信用政策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0,574.98 | 15,250.37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7,498.12 | 3,076.85 | 10,574.98 | 100.00%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418.36 | 9,926.64 | 绿色厂务系统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7,418.36 | - | 6,147.75 | 82.87%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6,515.32 | 9,034.30 | 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到发票之后90日 | 5,264.50 | 1,250.82 | 6,515.32 | 100.00%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091.16 | 4,701.75 | 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3,741.40 | 2,349.77 | 6,091.16 | 100.00%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5,496.49 | 18,920.35 | 绿色厂务系统 | 收款节点+收款比例 | 5,496.49 | - | 5,496.49 | 100.00% |
合计 | 36,096.31 | 57,833.41 | / | / | 29,418.87 | 6,677.44 | 34,825.70 | 96.48% |
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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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金额分别为36,096.31万元、44,694.62万元、65,447.46万元及56,045.89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8.37%、40.12%、43.99%及40.11%,报告期内总体保持稳定,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规模匹配。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销售产品包括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均为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按照项目主体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将应收账款结算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绿色厂务系统、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业务主要采用“收款节点+收款比例”的里程碑式收款方式。合同款项一般由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等构成。
(二)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本期销售额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
期末应收账款 | 139,723.18 | -6.09% | 148,790.69 | 33.56% | 111,407.17 | 49.30% | 74,618.98 | 81.83% |
营业收入 | 99,367.51 | / | 182,599.81 | 37.45% | 132,847.68 | 7.74% | 123,302.97 | 31.4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2021年起,公司着力向集成电路和新能源等领域发展,随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能够参与及承接的单个项目规模也逐渐变大,相应付款周期拉长,收入的增长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加。
(2)受下游客户招投标、预算制定,施工安排的影响,公司项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验收,总体呈现第一季度收入相对较低,第四季度收入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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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的特征。因此,公司通常第四季度应收账款确认较多,截至报告期末未回款,使得2021年至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一定上升趋势。
(3)除了直接终端客户外,公司客户中还包括中电系统、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总承包商客户,部分总承包项目存在背靠背条款或虽未约定背靠背条款但实际中执行该条款,致使项目结算周期拉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存在一定上升。
2、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5.58%、37.87%、
39.02%和46.53%。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呈一定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1)部分客户受宏观经济或经营情况变化、其下游客户回款情况等影响,回款能力减弱;(2)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系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受财政预算及管理制度趋严的影响,回款存在延迟。2024年9月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上升,主要系公司客户受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客户回款通常集中在第四季度,使得2024年9月末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客户背景 |
1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6,479.00 | 3,183.76 | 49.14%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2 | 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473.78 | - | 0.00% | 知名总包商 |
3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5,184.38 | 739.73 | 14.27% | 上市公司北方华创之子公司 |
4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5,154.79 | 3,836.25 | 74.42%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5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3,987.06 | 655.07 | 16.43% | TCL科技集团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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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279.01 | 8,414.81 | 30.85% | - |
1年以上账龄占比 | 41.96% | - | - | - |
注:上述回款金额系按照项目统计,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 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客户背景 |
1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9,761.44 | 5,199.16 | 53.26% | 上市公司北方华创之子公司 |
2 | 客户C | 4,724.56 | 1,511.40 | 31.99% | 知名集成电路制造企业 |
3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3,515.71 | 729.47 | 20.75% | TCL科技集团成员 |
4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3,171.07 | 792.17 | 24.98%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5 | 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 3,095.33 | 1,819.43 | 58.78% | 惠科光电集团成员 |
合计 | 24,268.11 | 10,051.63 | 41.42% | - | |
1年以上账龄占比 | 41.80% | - | - | - |
注:上述回款金额系按照项目统计,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客户背景 |
1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9 | 3,654.96 | 61.71% | 上市公司天马微电子下属企业 |
2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3,350.61 | 1,908.71 | 56.97%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3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138.22 | 1,872.39 | 59.66% | 无锡市国资委下属总包商 |
4 | 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 | 3,081.93 | 1,785.89 | 57.95% | 知名总包商 |
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2,607.54 | 1,489.37 | 57.12%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合计 | 18,100.79 | 10,711.32 | 59.18% | - | |
1年以上账龄占比 | 42.91% | - | - | -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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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8
注:上述回款金额系按照项目统计,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客户背景 |
1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3,076.85 | 3,075.21 | 99.95% | 中电系统总包商 |
2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349.77 | 2,349.77 | 100.00% | 惠科光电集团成员 |
3 | 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 2,022.29 | 2,022.29 | 100.00% | 惠科光电集团成员 |
4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857.91 | 1,654.88 | 89.07% |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总包商 |
5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39.05 | 1,639.05 | 100.00% | 中国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总包商 |
合计 | 10,945.87 | 10,741.20 | 98.13% | - | |
1年以上账龄占比 | 57.35% | - | - | - |
注:上述回款金额系按照项目统计,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系中电系统、楷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业内知名总承包商以及北方华创、华星光电、惠科光电、天马微电子等业内知名终端企业。其中,总承包商客户因约定或实际执行背靠背条款结算,回款情况受终端客户回款情况影响较大;终端客户回款情况则受项目进度、市场情况、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虽然上述客户存在回款延迟的情形,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款率较高。上述客户的历史信用、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应收账款损失风险较低。
(三)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公司名称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 | 2.17 | 3.25 | 4.10 | 4.44 |
至纯科技 | 0.99 | 1.39 | 1.84 | 1.91 |
7-2-79
京仪装备 | 2.69 | 3.54 | 3.42 | 2.99 |
中科仪 | 未披露 | 5.66 | 5.12 | 3.64 |
平均值 | 1.95 | 3.46 | 3.62 | 3.25 |
盛剑科技 | 0.78 | 1.57 | 1.57 | 2.31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正帆科技、京仪装备和中科仪,与至纯科技接近。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的系统类业务与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接近。正帆科技提供制程关键系统与装备、关键材料和专业服务等综合服务,除集成电路领域客户外,太阳能光伏、光纤通信和生物医药等行业客户回款相对较快。至纯科技提供高纯工艺系统的设计、安装、测试调试服务,与公司业务接近,主要客户系集成电路领域客户。根据其公开信息披露,因为半导体行业整体受国际环境影响,整体客户回款不达预期,半导体设备类业务项目交付及回款均有不同程度的延迟。因此至纯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表现与公司接近。中科仪及京仪装备的产品以半导体专用设备为主,项目周期短,验收之后回款速度较快,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正帆科技、京仪装备和中科仪等同行业公司,与至纯科技接近具有合理性。
(四)部分总承包项目实际按照背靠背条款执行的背景及原因,对结算周期的具体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存在背靠背条款约定的具体情况
部分总承包项目合同中约定“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业主对客户的工程款支付,业主不能按约定支付给客户的,客户应付公司款项的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部分客户虽未约定,但按照上述方式执行。
7-2-80
上述约定的原因系:公司业务集中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新能源等领域,项目周期长、复杂程度高、项目合同金额较大;项目最终业主通常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较复杂付款周期较长。总承包单位为了减小其资金压力和降低经营风险,通常在合同约定背靠背结算条件,或者虽未约定背靠背条款但实际中执行该条款,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2、背靠背结算实际回款周期与其他结算方式的客户回款周期对比
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周期差异较大,客户的回款周期除了受终端客户回款情况影响外,还受到客户资金预算分配、内部请款流程快慢等因素影响,因此,单个客户的回款周期并非仅仅受到背靠背结算方式的影响。综合主要客户和主要项目的回款周期来看,背靠背结算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平均较长,平均比非背靠背结算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7个月左右。
二、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的原因,以及涉诉、破产、逾期情况,是否已出现较大信用风险,对于该类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139,723.18 | 148,790.69 | 111,407.17 | 74,618.98 |
期后回款金额 | 41,768.62 | 77,475.50 | 66,691.71 | 65,399.72 |
回款比例 | 29.89% | 52.07% | 59.86% | 87.64% |
注:上述期后回款系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项目的回款金额。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部分客户存在因预算管理、资金安排、付款审批流程复杂、背靠背结算等原因,导致回款较慢,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的具
7-2-81
体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一”之“(二)”之“2、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部分客户涉诉、破产、逾期情况,是否已出现较大信用风险,对于该类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系半导体行业内的头部厂商,公司业务单个项目规模较大,受客户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安排的影响,回款存在延迟。公司在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主要采用“收款节点+收款比例”的里程碑式收款方式,未明确约定信用期。
为统一应收账款信用期管理,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率,公司根据主要客户的付款特点及历史收款情况,并结合客户的企业性质、经营规模等因素,将应收账款逾期标准界定为收入确认后6个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以6个月计算的逾期应收账款余额 | 104,780.00 | 80,775.95 | 58,982.55 | 32,940.79 |
以6个月计算的逾期应收账款占比 | 74.99% | 54.29% | 52.94% | 44.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回款 | 18,269.15 | 29,761.48 | 32,877.54 | 26,894.89 |
回款比率 | 17.44% | 36.84% | 55.74% | 81.6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款良好,部分尚未回款主要原因系:(1)部分客户受宏观经济或经营情况变化、其下游客户回款情况等影
7-2-82
响,回款能力减弱;(2)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系国有资本投资项目,该类客户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严格,受上述客户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安排的影响,回款存在延迟。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预计将逐步改善。
2、部分客户涉诉、破产,已出现较大信用风险的情况,对于该类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报告期内,出现较大信用风险(涉诉、破产等)的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依据 | 减值迹象时间 |
深圳柔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92.19 | 292.19 | 停产、资金链断裂等负面新闻,且涉诉较多,经管理层判断,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21年 |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308.44 | 308.44 | 因该客户回款状况较差,公司多次催收未果,达成回款协议后客户未执行。经管理层谨慎判断,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22年 |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87.61 | 187.61 | 该客户回款状况较差,公司多次催收未果,2023年客户进入破产重整。 | 2023年 |
济宁神州轮胎有限公司 | 210.00 | 105.00 | 该客户回款状况较差,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客户以房抵债后,尚有应收账款未收回。 | 2023年 |
合计 | 998.24 | 893.24 | - | - |
由上表可知,公司关注客户涉诉、破产或很可能破产、以及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情况,谨慎判断其可收回性,并对该类出现较大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7-2-83
账龄 | 正帆科技 | 至纯科技 | 京仪装备 | 中科仪 | 盛剑科技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2.95%-4.99% | 2.07% | 5% | 5% |
1-2年 | 10% | 10.32%-15.43% | 15% | 10.37% | 10% |
2-3年 | 30% | 15.75%-49.37% | 40% | 41.05% | 20% |
3-4年 | 50% | 24.66%-54.00% | 100% | 52.33% | 50% |
4-5年 | 80% | 40.71%-65.78% | - | 83.97% | 80% |
5年以上 | 100% | 77.74%-100.00% | - | 100% | 1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正帆科技 | 11.36% | 9.45% | 10.46% | 11.23% |
至纯科技 | 11.23% | 14.15% | 12.64% | 14.30% |
京仪装备 | 5.05% | 5.12% | 6.37% | 2.77% |
中科仪 | 9.17% | 9.74% | 8.95% | 8.64% |
平均值 | 9.20% | 9.61% | 9.61% | 9.24% |
盛剑科技 | 11.80% | 10.83% | 9.67% | 7.9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7.93%、9.67%、
10.83%和11.80%。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介于可比公司之间;2022年至2024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7-2-84
三、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的原因,在订单覆盖充足情况下,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形成背景、尚未结转的合理性,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相关设备尚未安装或完成调试的影响因素,是否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周期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73.70万元、34,951.62万元、65,506.15万元及91,012.4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3%、17.00%、23.27%及34.28%。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不断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绿色厂务系统等业务在集成电路领域及新能源领域持续拓展,在手订单持续增加,期末相关订单尚未执行完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56,615.42 | 628.56 | 55,986.87 |
库存商品 | 13,542.81 | 78.58 | 13,464.22 |
原材料 | 18,137.87 | - | 18,137.87 |
发出商品 | 249.88 | - | 249.88 |
委托加工物资 | 499.16 | - | 499.16 |
在产品 | 2,674.48 | - | 2,674.48 |
合计 | 91,719.63 | 707.14 | 91,012.49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37,623.76 | 1,182.27 | 36,4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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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 | 10,490.55 | 107.62 | 10,382.93 |
原材料 | 14,915.30 | - | 14,915.30 |
发出商品 | 605.26 | - | 605.26 |
委托加工物资 | 199.53 | - | 199.53 |
在产品 | 2,961.64 | - | 2,961.64 |
合计 | 66,796.04 | 1,289.89 | 65,506.15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709.15 | 459.59 | 19,249.56 |
库存商品 | 9,295.00 | 49.95 | 9,245.05 |
原材料 | 5,639.89 | - | 5,639.89 |
委托加工物资 | 458.50 | - | 458.50 |
在产品 | 358.62 | - | 358.62 |
合计 | 35,461.16 | 509.54 | 34,951.62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702.82 | - | 11,702.82 |
库存商品 | 2,999.99 | 95.76 | 2,904.23 |
原材料 | 3,002.43 | - | 3,002.43 |
委托加工物资 | 117.05 | - | 117.05 |
在产品 | 547.17 | - | 547.17 |
合计 | 18,369.46 | 95.76 | 18,273.70 |
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系绿色厂务系统业务已发生但尚未安装、调试完成的存货和成本,该业务成本包括在安装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设备及材料、劳务服务和制造费用均按项目归集。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能够参与及承接的单个项目规模也逐渐变大,部分较大规模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验收,使得期末项目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增大。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半导体附属设备、工艺排气管道和中央废气治理设备等。2022年,公司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L/S设备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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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需求将有所增加,考虑到设备生产需要一定的周期,为快速响应客户缩短交货周期的需求,相应进行战略性备货。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公司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增长,主要原因系:1、公司根据项目执行需求,工艺排气管道和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产品增加所致;2、公司2022年度为某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进行备货,但该项目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延期启动,致使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对应存货余额较高,相关备货产品主要构成为通用型标准化产品,公司已逐步开展上述备货产品的模块改造及销售。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氟涂料、电气元件、阀类、仪器仪表等材料和风机及配件、洗涤塔及配件、转轮及配件、储罐、电控盘柜等设备及配件,公司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主要用于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以及绿色厂务系统项目的实施。由于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原材料呈现品种丰富的特点。随着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原材料金额逐年提升。此外,公司对氟涂料、润滑油脂等部分关键原材料进行备货,亦使得原材料金额上升。
(二)在订单覆盖充足情况下,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形成背景、尚未结转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合同履约成本 | 56,615.42 | 628.56 | 47,322.67 | 9,292.76 |
库存商品 | 13,542.81 | 78.58 | 9,382.85 | 4,159.96 |
原材料 | 18,137.87 | - | 14,752.95 | 3,384.92 |
发出商品 | 249.88 | - | 249.88 | - |
委托加工物资 | 499.16 | - | 499.16 | - |
在产品 | 2,674.48 | - | 2,674.48 | - |
合计 | 91,719.63 | 707.14 | 74,881.99 | 16,83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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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合同履约成本 | 37,623.76 | 1,182.27 | 31,066.08 | 6,557.68 |
库存商品 | 10,490.55 | 107.62 | 6,320.11 | 4,170.44 |
原材料 | 14,915.30 | - | 13,634.48 | 1,280.82 |
发出商品 | 605.26 | - | 605.26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99.53 | - | 199.53 | - |
在产品 | 2,961.64 | - | 2,961.64 | - |
合计 | 66,796.04 | 1,289.89 | 54,787.10 | 12,008.94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709.15 | 459.59 | 15,083.08 | 4,626.07 |
库存商品 | 9,295.00 | 49.95 | 9,150.83 | 144.17 |
原材料 | 5,639.89 | - | 5,354.10 | 285.80 |
委托加工物资 | 458.50 | - | 458.50 | - |
在产品 | 358.62 | - | 358.62 | - |
合计 | 35,461.16 | 509.54 | 30,405.13 | 5,056.03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702.82 | - | 10,638.74 | 1,064.08 |
库存商品 | 2,999.99 | 95.76 | 2,584.58 | 415.41 |
原材料 | 3,002.43 | - | 2,468.59 | 533.84 |
委托加工物资 | 117.05 | - | 117.05 | - |
在产品 | 547.17 | - | 547.17 | - |
合计 | 18,369.46 | 95.76 | 16,356.13 | 2,013.3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系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和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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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货中库龄超过1年的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超过1年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系建设周期超过1年的绿色厂务系统业务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合同履约成本前五名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库龄1年以上的金额 | 原因及背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情况 |
剥离液循环利用系统包一期项目 | 3,238.27 | 公司剥离液循环利用的产成品系客户产线的原材料,由于客户产线一直处于产能高峰,未给予公司充足时间调试,故项目周期较长 | 已于2024年12月验收结转 |
剥离液循环利用系统包二期项目 | 818.42 | 公司剥离液循环利用的产成品系客户产线的原材料,由于客户产线一直处于产能高峰,未给予公司充足时间调试,故项目周期较长 | 尚未验收,预计2025年上半年能获得客户验收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工艺废气工程项目 | 779.45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结算 | 尚未结算,预计2025年上半年能获得客户结算 |
PC集成电路工艺废气包 | 572.45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结算 | 尚未结算,预计2025年上半年能获得客户结算 |
FAB-C项目 | 317.84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结算 | 尚未结算,预计2025年上半年能获得客户结算 |
公司绿色厂务系统业务的建设周期因项目规模、项目现场条件、客户整体安排等不同而有所差异,整体而言,公司系统类业务从开工到完工基本在一年以内,少部分项目由于业主施工周期安排、现场协调等多因素影响,使得其建设周期超过一年。该等库龄超过1年的合同履约成本有合同和订单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尚未结转具有合理性。
2、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主要系根据客户项目备货的L/S设备,受特定客户项目延期影响,相关备货产品主要构成为通用型标准化产品,公司已逐步开展上述备货产品的模块改造及销售
2022年,公司预计L/S设备的市场需求将有所增加,考虑到设备生产需要一定的周期,为快速响应客户缩短交货周期的需求,相应进行战略性备货。由于部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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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项目延期,使得公司生产的部分L/S设备库龄超过1年。即使上述项目最终未能执行,公司能够通过对该批设备进行模块化改造以适配其他客户需求,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L/S设备的在手订单金额8,421.74万元。
3、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主要系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过程中用到的专用润滑油脂、专用氟涂料等专用材料,属于公司战略型备货公司出于应对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减少专用材料供应不及时的风险、产品起订量等因素考虑,对上述原材料进行战略性备货。该类原材料系易储存且可保存周期较长,后续生产可使用性相对高。因此,在订单覆盖充足情况下,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相关设备尚未安装或完成调试的影响因素,是否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周期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各期末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原因主要系项目合同金额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尚未验收所致,不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合同履约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原因及背景 | 项目实际周期 | 合同约定预计周期 |
2024年9月30日 | FAB2屋面工艺排气系统项目 | 15,583.7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仍处于执行中 | 2024.06-2024.12(预计) | 2024.06-2025.03 |
成都京东方酸碱毒废气系统包项目 | 4,165.4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仍处于执行中 | 2024.08-2025年上半年(预计) | 2024.08-20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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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原因及背景 | 项目实际周期 | 合同约定预计周期 |
剥离液循环利用系统包一期项目 | 3,336.26 | 公司剥离液循环利用的产成品系客户产线的原材料,由于客户产线一直处于产能高峰,未给予公司充足时间调试,故项目周期较长 | 2021.10-2024.12(预计) | 自发包人发出施工指令之日起150日历天(冬季停工105日历天)。 | |
DJ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 | 1,796.62 | 项目设计图纸变更导致项目延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仍执行中 | 2024.03-2024.10 | 完工最晚不晚于2024.08 | |
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B部分) | 1,554.38 | 原合同内工程已于2024年9月完工,剩余金额主要系合同外追加工程量 | 2024.07-2025.12(预计) | 未明确约定 | |
2023年12月31日 | 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A部分) | 3,970.17 | 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大,工程规模和工期较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仍执行中 | 2023.10-2024.09 | 2023.10-2024.12 |
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 | 3,325.86 | 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大,工程规模和工期较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仍执行中 | 2023.10-2024.09 | 2023.10-2024.12 | |
剥离液循环利用系统包一期项目 | 3,268.00 | 公司剥离液循环利用的产成品系客户产线的原材料,由于客户产线一直处于产能高峰,未给予公司充足时间调试,故项目周期较长 | 2021.10-2024.12(预计) | 自发包人发出施工指令之日起150日历天(冬季停工105日历天)。 | |
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C部分) | 2,064.97 | 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大,工程规模和工期较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仍执行中 | 2023.10-2024.09 | 2023.10-2024.12 | |
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B部分) | 1,846.46 | 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大,工程规模和工期较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仍执行中 | 2023.10-2024.09 | 2023.10-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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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原因及背景 | 项目实际周期 | 合同约定预计周期 |
2022年12月31日 | 剥离液循环利用系统包一期项目 | 3,131.54 | 该项目系BOT项目,公司剥离液循环利用的产成品系客户产线的原材料,由于客户产线一直处于产能高峰,未给予公司充足时间调试,故项目周期较长 | 2021.10-2024.12(预计) | 自发包人发出施工指令之日起150日历天(冬季停工105日历天)。 |
PC集成电路工艺废气包 | 1,772.06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 | 2022.11-2025年上半年(预计) | 合同外变更追加部分未约定工期 | |
集成电路系统工程包 | 1,713.9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仍在执行中 | 2022.11-2023.06 | 2022.12-2023.06 |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工艺废气工程项目 | 926.75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 | 2021.07-2025年上半年(预计) | 合同外变更追加部分未约定工期 | |
集成电路一期项目 | 922.88 | 根据总包方要求工程量增加,使得项目周期延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 | 2021.11-2024.08 | 合同外变更追加部分未约定工期 | |
2021年12月31日 | 半导体显示工艺排气系统项目 | 1,572.04 | 合同外变更追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 | 2021.03-2023.12 | 合同外变更追加部分未约定工期 |
长沙惠科液晶显示器件项目工艺废气项目 | 1,086.14 | 二次配项目,执行周期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中 | 2020.10-2022.06 | 2020.10-2021.12(具体时间以机台到场时间为准) | |
集成电路一期项目 | 879.82 | 根据总包方要求工程量增加,使得项目周期延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工程仍在执行中 | 2021.11-2024.08 | 合同外变更追加部分未约定工期 | |
绵阳惠科液晶显示器件项目工艺废气项目 | 839.74 | 二次配项目,施工周期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中 | 2019.10-2022.03 | 2019.10-2020.11(具体时间以机台到场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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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原因及背景 | 项目实际周期 | 合同约定预计周期 |
半导体显示排风工程施工项目 | 508.51 | 二次配项目,施工周期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中 | 2021.10-2023.06 | 进厂时间:2021.06 总工期:1,095天 |
注:二次配项目,即公司根据客户合同指令追加供应的工艺排气管道等设备。对于该类项目,公司通常需根据客户的产线建设或制程工艺设备搬入及安装计划,分阶段执行交付,执行周期较长。由上表可知,公司各期末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原因主要系项目合同金额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尚未验收所致,不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公司项目实施周期与合同约定周期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主要系项目合同外变更追加,或根据客户产线建设或制程设备搬入及安装计划变更交付时间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均为非标定制产品,以设计和管理为核心,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中产品具体型号较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的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子化学品材料类产品具体型号、规格较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公司根据未来市场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计划排期等因素,进行适量的备货。
报告期期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充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余额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手订单金额(含税) |
合同履约成本(绿色厂务系统) | 56,615.42 | 89,113.78 |
库存商品中的工艺排气管道及中央废气治理设备 | 3,249.65 | 14,06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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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中的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 4,771.79 | 5,597.80 |
库存商品中的电子化学品材料 | 325.60 | 576.71 |
合计 | 64,962.46 | 109,349.60 |
2、公司存货库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系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系建设周期超过1年的绿色厂务系统业务项目以及部分已完工项目追加指令且尚未决算的投入,均有合同和订单支持;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主要系根据客户项目备货的L/S设备,公司能够通过对该批设备进行简单改造以适配其他客户需求;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主要系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过程中用到的专用润滑油脂、专用氟涂料等专用材料,该类原材料系易储存且可保存周期较长。公司对存货根据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三”之“(二)”内容。
3、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2021年末至2023年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报表截止日 | 报表截止日余额 | 期后结转/ 销售金额 | 期后结转/ 销售比例 |
合同履约成本 | 2023年12月31日 | 37,623.76 | 25,627.03 | 68.11% |
2022年12月31日 | 19,709.15 | 14,049.20 | 71.28% | |
2021年12月31日 | 11,702.82 | 11,037.97 | 94.32% | |
库存商品 | 2023年12月31日 | 10,490.55 | 6,566.98 | 62.60% |
2022年12月31日 | 9,295.00 | 6,265.24 | 67.40% | |
2021年12月31日 | 2,999.99 | 2,984.53 | 99.48% |
注:期后结转销售金额系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结转/销售金额。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成本期后未结转的项目主要系剥离液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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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包项目,该项目周期较长,公司预计该项目将于2025年验收结转,该项目涉及存货余额3,131.54万元,占期末合同履约成本余额比例为15.89%。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成本期后未结转的项目主要系SP集成电路废气系统包项目,该项目整体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截至报告期末未结转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期后未结转的设备主要系部分客户项目延期,使得公司生产的部分L/S设备库龄较长。即使上述项目最终未能执行,公司能够通过对该批设备进行简单改造以适配其他客户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公司对存货根据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
4、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正帆科技 | 0.34% | 0.87% | 1.06% |
至纯科技 | 0.85% | 0.74% | 0.98% |
京仪装备 | 2.46% | 2.65% | 2.73% |
中科仪 | 10.14% | 16.83% | 26.94% |
剔除中科仪的算术平均数 | 1.22% | 1.42% | 1.59% |
发行人 | 1.97% | 1.44% | 0.52% |
根据中科仪披露的信息,中科仪因部分存货库龄较长、旧型号维修用零部件较多、存在质保期内向客户提供备用泵等情形,其存货跌价准备比例较高。
除中科仪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剔除中科仪的算术平均数),主要是合同履约成本未出现减值迹象;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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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余额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剔除中科仪的算术平均数),主要是部分合同履约成本出现减值迹象。综上所述,公司综合考虑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情况,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加的原因,相关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在建工程中相关项目情况,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一)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期末原值 | |||
期末原值 | 变动比例 | 期末原值 | 变动比例 | 期末原值 | 变动比例 | ||
房屋及建筑物 | 29,347.86 | 1.23% | 28,991.55 | 4.62% | 27,710.79 | 306.59% | 6,815.35 |
机器设备 | 14,789.91 | 7.52% | 13,756.00 | 64.33% | 8,371.18 | 64.84% | 5,078.29 |
运输工具 | 1,073.01 | 3.74% | 1,034.36 | 13.02% | 915.23 | 58.86% | 576.14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3,214.40 | 11.77% | 2,875.90 | 93.32% | 1,487.65 | 312.17% | 360.93 |
合计 | 48,425.19 | 3.79% | 46,657.81 | 21.24% | 38,484.85 | 199.94% | 12,830.71 |
由上表可知,2022年固定资产规模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IPO募投项目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房屋及建筑物大幅增加;同时,公司IPO募投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项目购进机器设备和电子及其他设备,综合使得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2023年和2024年1-9月,公司固定资产继续增加,主要系公司继续购置机器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用于满足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电子化学品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和研发需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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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确定,并综合考虑行业内的普遍状况,具体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类型 | 项目 | 正帆科技 | 至纯科技 | 京仪装备 | 中科仪 | 盛剑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 | 20 | - | 40 | 20-30 | |
残值率(%) | 5 | 5 | - | 5 | 5 | |
机器设备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5-10 | 10 | 10 | 5-14 | 5-10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3-5 | 3-5 | 3-5 | 5-8 | 3-5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
运输工具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4 | 4-7 | 10 | 5-10 | 3-5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执行的会计估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等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在建工程中相关项目情况,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1、在建工程变动原因,相关项目情况,建设进度符合预期,不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计划建 | 建设进度 | 2024年9月 | 2023年12 | 2022年12 | 2021年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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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周期 | 是否符合预期 | 30日 | 月31日 | 月31日 | 月31日 | ||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 60,000.00 | 24个月 | 是 | 10,733.15 | - | - | - |
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 | 30,000.00 | 12个月 | 是 | 9,726.59 | 292.03 | - | - |
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 | - | - | 是 | 1,453.78 | 384.09 | 2,498.09 | 16,126.96 |
其他零星工程 | - | - | - | 107.17 | 123.54 | 95.53 | 619.75 |
待安装设备 | - | - | - | 2,787.73 | 107.13 | 702.38 | 11.95 |
合计 | - | - | - | 24,808.43 | 906.79 | 3,296.00 | 16,758.66 |
由上表可知,2022年,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减少,主要系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区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2023年,公司在建工程金额进一步减少,主要系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项目部分研发区域设备、装修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2024年1-9月,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等多个项目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所致;此外,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新增部分区域改造施工,使得该项目在建工程增加。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旨在建造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打造先进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平台,建设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以进一步扩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同步提升运维服务能力;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系公司致力于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拓展力度,着眼于客户需求,持续精进工艺技术,推广循环经济生产模式。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建设进度符合预期,不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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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湖北孝感新生产基地 | 10,082.91 | - | - | - |
广东惠州生产基地 | 1,263.07 | - | - | - |
江苏盛剑生产基地 | 1,813.78 | 1,777.21 | 2,271.89 | - |
电子化学品材料生产基地 | 629.73 | 150.35 | 267.76 | 81.40 |
四川广汉生产基地 | - | 79.73 | 54.26 | 217.04 |
其他 | - | - | 57.68 | 101.76 |
合计 | 13,789.49 | 2,007.29 | 2,651.59 | 400.20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末较2021年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有较大程度上升,主要系公司租赁昆山工厂和孝感工厂导致,用于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能扩张;2023年末较2022年末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1-9月,公司为加强属地化配套,新建广东惠州基地和湖北孝感新基地,通过引入新型生产设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并节省材料损耗,广东惠州基地和湖北孝感新基地厂房租赁使得当期使用权资产大幅增加。
五、公司同时持有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收入及支出与存贷款规模是否匹配,公司受限资金规模与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规模等是否匹配
(一)公司同时持有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一期末,公司同时持有货币资金32,007.02万元和有息负债83,156.72万元(包括租赁负债);货币资金中,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17,058.42万元。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及有息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9/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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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限货币资金 | 17,058.42 | 50,064.22 | 40,100.77 | 48,680.24 |
有息负债 | 83,156.72 | 41,813.87 | 19,874.31 | 6,252.24 |
非受限货币资金占有息负债比重 | 20.51% | 119.73% | 201.77% | 778.60% |
注:此处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在公司最近一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较低而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情形,主要原因系:
1、公司专注于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系统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运维管理等业务,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半导体行业集团企业。半导体项目建设的投资周期较长,整体付款周期相对较长,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随着发行人近年收入规模的逐渐增加,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而通过有息负债的方式满足部分资金需求。
2、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半导体领域,陆续开展“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等项目,资金需求较高。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同时持有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具有一定合理性。
(二)利息收入与存款规模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240.72 | 366.29 | 521.48 | 675.84 |
年均货币资金余额 | 48,707.15 | 58,183.86 | 54,211.51 | 46,664.46 |
平均收益率 | 0.66% | 0.63% | 0.96% | 1.45% |
注1:年均货币资金余额=(期初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注2:2024年1-9月涉及的平均收益率指标计算均已年化处理。
7-2-100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活期存款 | 3个月定期存款 | 6个月定期存款 | 1年定期存款 | 2年定期存款 | 3年定期存款 |
存款基准利率 | 0.35% | 1.10% | 1.30% | 1.50% | 2.10% | 2.75% |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款利息平均收益率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处于合理收益率区间。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流动资金收支及项目建设,利息收入为流动资金、受限资金等产生的法定孳息。2021年度平均收益较其他三年偏高,系2021年3月收到IPO募集资金,年均货币资金余额基数较低,同时当期进行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使得整体平均收益率偏高。2022年至2024年9月,公司积极开展“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等项目,流动资金需求较高,使得整体平均收益率下降。整体上看,发行人货币资金平均收益率、利息收入水平合理,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匹配。
(三)利息支出与贷款规模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与有息负债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有息负债全部利息 | 1,111.10 | 831.69 | 467.42 | 219.36 |
有息负债平均余额 | 62,485.30 | 30,844.09 | 13,063.28 | 6,880.31 |
平均资金成本率 | 2.37% | 2.70% | 3.58% | 3.19% |
注1:有息负债平均余额=(期初有息负债余额+期末有息负债余额)/2;注2:2024年1-9月涉及的平均资金成本率指标计算均已年化处理;注3:有息负债全部利息包括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借款利息支出等。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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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9/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一年期LPR | 3.35% | 3.45% | 3.65% | 3.70%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平均资金成本率分别为3.19%、3.58%、2.70%和1.78%。2021年,公司上市以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优化贷款、结构拓展融资渠道增加,平均资金成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与一年期LPR变化趋势一致。整体上看,发行人平均资金成本率、利息支出水平合理,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匹配。
(四)公司受限资金规模与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规模等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受限资金为信用证保证金及孳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孳息、保函保证金及孳息、诉讼冻结款,公司受限资金未用于借款担保。
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孳息与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9/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孳息余额 | 4,589.50 | 4,728.86 | 3,595.29 | 2,811.36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36,042.73 | 38,179.35 | 28,509.32 | 27,458.67 |
应付票据保证金比率 | 12.73% | 12.39% | 12.61% | 10.24% |
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金金额与开具的票据金额比率维持在12%左右,公司需缴纳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与无需缴纳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为稳定,应付票据保证金规模与票据支付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证保证金及孳息与开立信用证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9/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信用证保证金及孳息余额 | 1,500.00 | 1,500.00 | - | - |
开立信用证余额 | 20,000.00 | 20,000.00 | - | - |
信用证保证金比例 | 7.50% | 7.5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信用证保证金金额根据开立信用证银行要求有所不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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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保证金规模与开立信用证规模相匹配。
六、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未来偿债安排等,说明公司后续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净利润 | 9,187.82 | 16,542.13 | 13,031.11 | 15,235.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39 | 1,175.90 | -711.41 | -303.03 |
信用减值损失 | 1,681.55 | 5,263.37 | 4,936.25 | 2,912.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92.31 | 2,717.99 | 1,268.68 | 962.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86.69 | 883.48 | 717.63 | 296.02 |
无形资产摊销 | 304.94 | 196.43 | 163.00 | 141.0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2.70 | 266.20 | 73.2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87 | 0.67 | - | 6.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76 | 48.18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72.9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07.46 | 806.14 | 224.37 | 236.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94 | -46.03 | -324.50 | -461.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60.32 | -1,058.61 | -1,177.57 | -285.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6.09 | 23.53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506.34 | -31,334.88 | -17,187.46 | -4,0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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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0.76 | -41,143.77 | -42,522.25 | -28,058.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730.69 | 45,521.22 | 23,476.93 | 16,297.31 |
其他 | 1,171.85 | 160.82 | 943.10 | 57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21.71 | 22.75 | -17,088.84 | 3,442.8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3,442.82万元、-17,088.84万元、22.75万元和-38,921.71万元,低于各期净利润金额,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公司收入和回款受下游客户立项及投资建设进度影响较大。2022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向集成电路领域拓展,相关项目和销售收入增加,该类项目受终端客户回款情况、客户内部请款流程等因素影响,回款相对较慢,使得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同时公司因项目实施而向供应商支付的现金上升,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023年,公司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并根据回款情况相应调整了上游供应商付款周期,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2021年至2023年订单和经营业绩增长,公司存货余额增加,存货对经营活动资金占用增大,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4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与经营净现流差异较大,主要系存货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其中存货增加主要系为响应下游客户需求适当备货,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系备货等原因集中支付了部分供应商欠款。
此外,公司2024年1-9月收入回款相对较少,主要由于下游客户结算周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下游在第四季度通常回款规模较大。同时又因备货等原因增加部分付款,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催收应收账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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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139,723.18 | 148,790.69 | 111,407.17 | 74,618.98 |
期后回款金额 | 41,768.62 | 77,475.50 | 66,691.71 | 65,399.72 |
期后回款比例 | 29.89% | 52.07% | 59.86% | 87.64%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催收情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收率为29.89%。
(二)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未来偿债安排等,说明公司后续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短期借款 | 42,693.84 | 34,688.72 | 15,971.93 | 4,504.2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0.51 | 204.28 | 501.37 | 251.98 |
长期借款 | 25,342.34 | 4,800.00 | 650.00 | 1,15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58.28 | 677.59 | 677.39 | 276.06 |
租赁负债 | 11,261.75 | 1,443.29 | 2,073.61 | 69.95 |
合计 | 83,156.72 | 41,813.88 | 19,874.30 | 6,252.24 |
公司有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等。报告期内,因公司处于业务扩张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504.25万元、15,971.93万元、34,688.72万元和42,693.8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包括应付供应商款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的需求上升,导致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50.00万元、650.00万元、4,800.00万元和25,342.34万元,金额持续增加,主要系随着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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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资源化项目、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推进,资金需求量增加,长期借款提款额增加所致。
1、长短期借款的规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长短期借款的余额合计为68,736.69万元,预计于未来一年需要偿还的金额约为24,771.15万元,整体规模可控。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9月 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1.56 | 1.57 | 1.79 | 2.23 |
速动比率(倍) | 1.02 | 1.20 | 1.49 | 2.0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5.62% | 53.76% | 45.19% | 38.3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4.41% | 54.67% | 45.26% | 37.10% |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4,324.27 | 22,848.49 | 16,798.09 | 18,918.6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34 | 22.79 | 31.18 | 79.86 |
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3倍、1.79倍、1.57倍和1.5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02倍、1.49倍、1.20倍和1.02倍,均呈下降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一定上升趋势。公司于2021年上市并筹得募集资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随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张以及厂房项目的建设,公司通过短期借款、票据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使得偿债能力指标存在一定下降。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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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 公司名称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 | 1.37 | 1.36 | 1.39 | 1.72 | |
至纯科技 | 1.37 | 1.51 | 1.52 | 1.73 | |
京仪装备 | 2.23 | 3.28 | 1.81 | 2.14 | |
中科仪 | 未披露 | 3.57 | 2.66 | 1.89 | |
平均值 | 1.66 | 2.43 | 1.85 | 1.87 | |
发行人 | 1.56 | 1.57 | 1.79 | 2.23 | |
速动比率 | 公司名称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 | 0.68 | 0.65 | 0.81 | 1.04 | |
至纯科技 | 0.85 | 0.96 | 1.08 | 1.30 | |
京仪装备 | 1.18 | 2.15 | 0.79 | 1.22 | |
中科仪 | 未披露 | 2.82 | 2.16 | 1.40 | |
平均值 | 0.90 | 1.65 | 1.21 | 1.24 | |
发行人 | 1.02 | 1.20 | 1.49 | 2.02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公司名称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正帆科技 | 62.57% | 62.13% | 59.47% | 46.77% | |
至纯科技 | 62.73% | 57.49% | 52.13% | 45.92% | |
京仪装备 | 45.38% | 32.41% | 58.44% | 49.44% | |
中科仪 | 未披露 | 40.63% | 44.24% | 49.42% | |
平均值 | 56.89% | 48.17% | 53.57% | 47.89% | |
发行人 | 55.62% | 53.76% | 45.19% | 38.35%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科仪未披露2024年1-9月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合并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接近,其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除2021年外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除2021年外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2022年起,随着公司业务扩张以及固定资产投入,绿色厂务系统业务项目周期较长,对公司营运资本占用加大,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可比公司中,京仪装备2023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使得其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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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和2024年偿债能力指标较优。正帆科技和至纯科技2022年起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在执行订单备货及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使得其2022年起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下降,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中科仪主要从事真空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执行对营运资本占用相对较小,使得其偿债能力指标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水平。
4、偿还安排及流动性风险分析
(1)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3.22亿元,授信额度主要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主要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公司资信情况较好,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因此,即使未来公司的业绩出现一定波动,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可以较快变现,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能够保障公司及时获取银行借款,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周转资金,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随着相关募投项目的落地投产,以及公司综合运用包括可转债在内的多种融资工具,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持续改善,公司重大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较小。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500.00万元、15,923.54万元、55,578.94万元及48,031.91万元,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100.00万元、4,750.00万元、33,150.00万元及19,325.35万元,债务融资系公司筹资活动中重要的融资方式。另外,公司目前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能够充分覆盖一年内到期的借款。
(2)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3,302.97万元、132,847.68万元、182,599.81万元及99,367.51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1,384.31万元、90,653.83万元、137,054.77万元及88,324.96万元,整体均呈增长趋势。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预计也可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及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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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进行补充,未来的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可保持良性周转。
(3)偿债风险
针对公司的偿债风险,公司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三)财务风险”之“4、偿债能力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七、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了解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获取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逾期和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涉诉、破产信息。
2、查阅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相关合同,了解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及业务合同中的付款安排;了解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核查各年度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凭证和回款凭证等,判断客户的回款情况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并分析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及一年以上未回款的原因。
3、对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合同未约定但是实际执行背靠背结算的原因,对比背靠背结算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回款周期,分析背靠背结算对公司结算周期的影响。
4、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合理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数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方法和计提情况;获取公司各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并与对应期末存货进行比较;查阅公司库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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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年的存货明细,了解公司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形成背景并分析尚未结转的合理性,分析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合理性;查询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公司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核实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检查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6、获取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账、在建工程明细账,查阅公司使用权资产相关租赁合同,分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权资产变动的原因;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折旧摊销政策,并与公司折旧摊销政策比对分析;分析公司在建工程变动的原因,实地查看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施工状态,了解工程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判断是否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7、对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主要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对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受限情况进行复核,银行函证核查比例为100%;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等信息,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对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利息支出与有息负债的匹配性进行复核;查阅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和相关协议,分析有息负债利息支出的合理性;核查其他货币资金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对票据开立、信用证开立与保证金缴纳比例进行复核。
8、查阅报告期各期披露的财务报表,获取报告期内各期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明细表,对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分析现金流量表中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的因素,核实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合理性;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未来偿债安排,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及短期偿债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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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同时部分客户因预算管理、资金安排、付款审批流程复杂、背靠背结算等原因回款较慢,使得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正帆科技、京仪装备和中科仪等同行业公司,与至纯科技接近具有合理性;部分总承包项目实际按照背靠背条款执行的背景主要系总承包单位为了减小其资金压力和降低经营风险,符合行业惯例,背靠背条款执行使得结算周期拉长。
2、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主要系预算管理、资金安排、付款审批流程复杂、背靠背结算等原因所致;部分客户存在逾期、涉诉、破产等特殊情况,公司对该类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存货持续增长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形成背景、尚未结转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设备尚未安装或完成调试主要系项目合同外变更追加等原因所致,不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部分项目与合同约定周期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4、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加主要系IPO募投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转固、机器设备和电子及其他设备购入等所致,具有合理性,相关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项目建设所致,在建工程中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期,不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5、公司同时持有一定规模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主要原因系公司营运资本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具有合理性,利息收入及支出与存贷款规模匹配,公司受限资金规模与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规模等匹配。
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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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存货的增加所致,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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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3: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根据申报材料,2021至2023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分别为12.05%、8.61%及9.66%。
请发行人结合最新业绩情况、折旧摊销、费用确认、减值计提等具体内容,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是否持续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条件。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核查依据。【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情况和最新业绩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经营情况较好,其中2021年至2023年度年均实现营业收入规模为14.63亿元,年均实现净利润规模为1.4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99,367.51 | 182,599.81 | 132,847.68 | 123,302.97 |
营业成本 | 70,446.14 | 134,026.16 | 95,637.24 | 89,746.06 |
税金及附加 | 450.86 | 985.98 | 607.57 | 604.18 |
销售费用 | 5,398.45 | 8,347.52 | 6,909.23 | 4,439.09 |
管理费用 | 6,427.83 | 7,351.00 | 5,250.30 | 4,336.52 |
研发费用 | 6,627.59 | 10,215.76 | 7,333.12 | 5,618.64 |
财务费用 | 875.02 | 708.75 | -200.39 | -323.51 |
其他收益 | 2,190.99 | 3,414.99 | 737.64 | 850.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94 | -7.06 | 264.45 | 2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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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72.9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1,681.55 | -5,263.37 | -4,936.25 | -2,912.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75.39 | -1,175.90 | 711.41 | 303.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 0.33 | -0.67 | - | -6.81 |
营业利润 | 9,544.07 | 17,932.65 | 14,087.86 | 17,484.70 |
营业外收入 | 6.80 | 76.74 | 96.08 | 0.50 |
营业外支出 | 179.52 | 49.19 | 34.00 | 121.00 |
利润总额 | 9,371.34 | 17,960.19 | 14,149.94 | 17,364.20 |
所得税费用 | 183.53 | 1,418.06 | 1,118.84 | 2,129.10 |
净利润 | 9,187.82 | 16,542.13 | 13,031.11 | 15,235.1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47.02 | 16,544.23 | 13,031.11 | 15,235.10 |
非经常性损益 | 1,204.36 | 1,996.18 | 1,091.76 | 1,035.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942.66 | 14,548.05 | 11,939.35 | 14,199.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6% | 10.98% | 9.40% | 12.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2% | 9.66% | 8.61% | 12.05%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上升趋势,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呈现一定波动。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74%,但净利润同比下降14.47%,主要原因系2021年下半年开始,随着需求增长放缓,面板价格开始回调;2022年以来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消费预期,使得下游需求回落,半导体显示相关项目投产减少,半导体显示领域毛利率受行业周期影响存在一定下滑,因此当期公司大力开拓集成电路和新能源领域客户,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下降1.62个百分点,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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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合计上升2.56个百分点。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45%,净利润同比增长26.94%,收入和净利润上升趋势基本一致,净利润增幅略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原因系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下降1.61个百分点,同时研发费用率上升2.17个百分点。
2024年1-9月,公司绿色厂务系统毛利率呈现一定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属地化配套,新建广东惠州基地和湖北孝感基地,通过引入新型生产设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并节省材料损耗,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节省产品物流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详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3.1: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之“一”之“(一)”内容,公司期间费用率变动分析详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3.3: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之“二”之“(二)”内容。
(二)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整体对净利润影响较小,2021年至2023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374.4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9.0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7.63 | -48.85 | - | -6.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01.67 | 2,313.21 | 809.42 | 844.0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46.03 | 324.50 | 534.64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2.54 |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175.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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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3 | -0.01 | -25.19 | -120.5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40 | 18.58 | 15.49 | 6.92 |
小计 | 1,392.35 | 2,328.96 | 1,299.89 | 1,258.2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7.47 | 327.24 | 208.13 | 222.74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30.51 | 5.54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204.36 | 1,996.18 | 1,091.76 | 1,035.54 |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13.17% | 12.07% | 8.38% | 6.80%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小,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波动影响较小,公司非经常损益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
二、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费用、减值计提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情况
1、公司折旧摊销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金额整体规模较小,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其中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平均折旧摊销金额为2,562.17万元,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6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固定资产折旧 | 2,392.31 | 2.41% | 2,717.99 | 1.49% | 1,268.68 | 0.95% | 962.78 | 0.7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6.69 | 0.99% | 883.48 | 0.48% | 717.63 | 0.54% | 296.02 | 0.24% |
无形资产折旧 | 304.94 | 0.31% | 196.43 | 0.11% | 163.00 | 0.12% | 141.02 |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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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2.70 | 0.26% | 266.20 | 0.15% | 73.28 | 0.06% | - | 0.00% |
合计 | 3,946.64 | 3.97% | 4,064.10 | 2.23% | 2,222.59 | 1.67% | 1,399.83 | 1.14% |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金额随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而持续增加,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比重呈持续上升趋势。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生产、研发所购置的厂房、设备、软件和装修等增加所致;公司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生产、研发所租赁的厂房等增加所致。2022年,公司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导致2022年和2023年折旧摊销金额较2021年大幅增长。
2、主要资产折旧摊销政策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折旧摊销金额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固定资产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确定,并综合考虑行业内的普遍状况,具体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类型 | 项目 | 正帆科技 | 至纯科技 | 京仪装备 | 中科仪 | 盛剑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 | 20 | - | 40 | 20-30 | |
残值率(%) | 5 | 5 | - | 5 | 5 | |
机器设备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5-10 | 10 | 10 | 5-14 | 5-10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3-5 | 3-5 | 3-5 | 5-8 | 3-5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
运输工具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4 | 4-7 | 10 | 5-10 | 3-5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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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执行的会计估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等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整体规模较大,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销售费用 | 5,398.45 | 5.43% | 8,347.52 | 4.57% | 6,909.23 | 5.20% | 4,439.09 | 3.60% |
管理费用 | 6,427.83 | 6.47% | 7,351.00 | 4.03% | 5,250.30 | 3.95% | 4,336.52 | 3.52% |
研发费用 | 6,627.59 | 6.67% | 10,215.76 | 5.59% | 7,333.12 | 5.52% | 5,618.64 | 4.56% |
财务费用 | 875.02 | 0.88% | 708.75 | 0.39% | -200.39 | -0.15% | -323.51 | -0.26% |
合计 | 19,328.89 | 19.45% | 26,623.03 | 14.58% | 19,292.26 | 14.52% | 14,070.73 | 11.41% |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总收入
2021年至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金额随营业规模增长而持续增加,期间费用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439.09万元、6,909.23万元、8,347.52万元和5,398.45万元,其中2021年至2023年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1、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增加,工资及福利费用随之增长;2、为增加销售规模,公司加大客户开拓力度,导致业务招待费增加;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关安装及售后维护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336.52万元、5,250.30万元、7,351.00万元和6,427.83万元,其中2023年度管理费用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1、2022年底嘉定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基地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管理和研发等部门搬入新办公室,使得折旧摊销及办公费用增加;2、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管理人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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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618.64万元、7,333.12万元、10,215.76万元和6,627.59万元,其中,2021年至2023年呈明显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1、为推动公司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加,职工薪酬随之增长;2、公司秉持“行业延伸+产品延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延伸布局,加大在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相关领域的研发及验证测试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23.51万元、-200.39万元、708.75万元和875.02万元,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和汇兑损益等,财务费用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利息费用呈一定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减值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整体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其中2021年至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平均金额为4,424.55万元,对净利润的平均影响比例为-29.4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1.52 | -8.75 | -6.25 | 6.2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78.73 | -5,347.22 | -4,849.44 | -2,887.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1.30 | 92.60 | -80.56 | -31.24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13 | -780.35 | -509.54 | -95.76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9.26 | -395.54 | 1,220.95 | 398.79 |
合计 | -1,756.94 | -6,439.27 | -4,224.84 | -2,6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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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减值计提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等。
1、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随着业务销售规模提升,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使得按照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公司下游客户为大型国企、知名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信用状况较好,坏账风险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3.2”之“二、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部分客户大额未回款的原因,以及涉诉、破产、逾期情况,是否已出现较大信用风险,对于该类客户的坏账计提情况及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内容。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状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
3.2”之“三、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的原因,在订单覆盖充足情况下,库龄超过1年存货的形成背景、尚未结转的合理性,公司存在大额合同履约成本的原因,相关设备尚未安装或完成调试的影响因素,是否涉及纠纷或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周期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存货库龄、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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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内容。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主要系尚未达到收款条件的质保金。2021年和2022年,公司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发生净转回,主要系部分质保金达到收款条件,转入应收账款或已回款所致。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相关减值已充分计提。
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可能大幅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是否持续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条件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为14,199.56万元、11,939.35万元和14,548.05万元,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为12.05%、8.61%和9.66%,平均值为10.11%。2024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4.92%,按年化测算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6.5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增长趋势;公司期间费用金额随营业规模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公司折旧摊销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和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可能大幅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
公司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结合公司以前年度收入确认分布情况,第四季度收入通常占比较大;同时,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合计109,349.60万元(含税),因此,公司预计2024年度业务规模将保持稳健的态势。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计算,2022-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预计不低于6%,将持续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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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报告期的业绩情况、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以及折旧摊销、费用确认、减值计提等具体内容。
2、查阅公司在手订单数据,分析主要盈利指标的变动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情况、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等分析业绩变化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相关折旧摊销费用、费用确认及减值计提与业务规模增长匹配,不存在可能大幅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
2、结合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业绩及外部市场环境情况,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计算,公司预计2022-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6%,能够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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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关于财务性投资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5,818.27万元,主要系投资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1)相关对外投资标的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相关对外投资标的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5,818.27万元,主要为公司对成都瑞波科和西安奕斯伟的股权投资。
(一)成都瑞波科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公司对其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提供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光学解决方案,该公司致力于显示光学解决方案(OLED位相延迟片等)的研究和生产,主要的技术方向为显示屏表面处理技术、显示屏位相差膜和车载抬头显示光波导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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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瑞波科产线生产需要绿色厂务系统进行工艺废气处理,本次投资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成都瑞波科后续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成都瑞波科是半导体行业新型显示科技企业,其“瑞波科总部及高机能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之一期拟建设光学膜生产线,光学膜生产线之首条产线已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设备安装。
成都瑞波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等工艺废气,因此其生产经营中需绿色厂务系统进行工艺废气处理,本次投资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成都瑞波科后续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双方暂未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
2、成都瑞波科主要客户为半导体显示公司,与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双方在客户渠道上可以进一步协同
成都瑞波科主要客户为半导体显示公司,公司深耕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多年,持续服务于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光电、天马微电子等业内领军企业,成都瑞波科主要客户与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双方在客户渠道上可以进一步协同。
3、成都瑞波科产品为半导体显示前端关键材料,本次投资可以加强双方在半导体显示材料的技术交流,提升公司在半导体显示材料的技术竞争力
公司积极布局电子化学品材料业务,公司电子化学品材料主要规划聚焦于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制造工艺。
成都瑞波科产品为半导体显示前端关键材料,本次投资可以加强双方在半导体显示材料的技术交流,提升公司在半导体显示材料的技术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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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对成都瑞波科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二)西安奕斯伟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公司对其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西安奕斯伟专注于12英寸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产能和2023年月均出货量统计,西安奕斯伟均为中国大陆最大的12英寸硅片厂商,相应产能和月均出货量同期全球占比分别约为7%和4%。西安奕斯伟产品广泛应用于NAND Flash/DRAM/Nor Flash等存储芯片、CPU/GPU/手机SOC/嵌入式MCU等逻辑芯片、电源管理、显示驱动、CIS等多个品类芯片制造,最终应用于智能手机、个人电脑、数据中心、物联网、智能汽车等终端产品。
1、西安奕斯伟及其关联方产线生产需要绿色厂务系统进行工艺废气处理,本次投资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西安奕斯伟及其关联方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西安奕斯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外延废气等工艺废气,因此其生产经营中需绿色厂务系统进行工艺废气处理。西安奕斯伟控股股东为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除12英寸硅片业务外,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业务为芯片研发设计及销售业务、板级系统封测业务、显示驱动芯片封测业务等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对西安奕斯伟及其关联方销售绿色厂务系统形成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收入 | 1,665.49 | 3,310.59 | 1,376.29 | - |
根据西安奕斯伟未来发展规划,其到2035年将打造2至3个核心制造基地、若干座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工厂,实现更优经济规模。
公司深耕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多年,持续服务于半导体领军企业,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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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的设计能力、专业的管理团队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半导体产业工艺废气治理领域较高的行业地位。本次投资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西安奕斯伟及其关联方业务合作的竞争力。
2、西安奕斯伟主要客户为国内晶圆厂,与公司在半导体领域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双方在客户渠道上可以进一步协同西安奕斯伟主要客户为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厂商和存储IDM厂商,公司深耕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多年,持续服务于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格科微、卓胜微、长电科技、士兰微电子等业内领军企业,西安奕斯伟主要客户与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双方在客户渠道上可以进一步协同。
3、本次投资可以加强双方在半导体制造行业的技术交流,提升公司在半导体制造行业的技术竞争力
基于国内明确的晶圆厂扩建计划,预计2026年中国大陆地区对12英寸硅片的需求将超过300万片/月,占届时全球12英寸硅片需求的1/3,其中以中芯国际、华虹集团、长江存储、长鑫存储为代表的全部内资晶圆厂12英寸硅片需求将超过260万片/月。
本次投资后,公司将加强双方在半导体制造行业的技术交流,提高公司在半导体制造行业的技术竞争力。
因此,公司对西安奕斯伟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024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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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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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即自2023年7月22日至今),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注于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系统及关键设备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及运维管理,不属于类金融机构,未进行类金融业务。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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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况。截至最近一期期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出资时点 | 被投资方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2022年6月 | 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 | 2.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4年6月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投资西安奕斯伟并持有西安奕斯伟0.06%股权,投资金额为1,500.00万元,该项投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一、相关对外投资标的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之“(二)西安奕斯伟在业务、技术等方面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关联及协同情况,公司对其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内容。
发行人投资成都瑞波科的时间为2022年6月,在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日(即2023年7月22日)之前。
因此,发行人上述股权投资均不属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相关金额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未发生拆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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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情况,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情况,截至最近一年末和最近一期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主要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其他应收款 | 1,789.09 | 1,182.34 |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 6,218.18 | 2,547.32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18.27 | 4,318.27 | 否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354.25 | 6,577.43 | 否 |
(1)其他应收款
截至最近一年末和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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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保证金、押金 | 1,046.64 | 1,065.80 | 否 |
备用金 | 858.53 | 157.38 | 否 |
其他 | 45.47 | 49.41 | 否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1,950.63 | 1,272.59 | 否 |
减:坏账准备 | 161.54 | 90.24 | / |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 | 1,789.09 | 1,182.35 | / |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公司保证金、押金主要系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要求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租赁押金等。备用金主要系公司员工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如出差、业务招待等提前领用的备用资金。因此,其他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最近一年末和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预付费用 | 487.10 | 576.55 | 否 |
待抵扣进项税 | 3,905.87 | 1,948.71 | 否 |
预缴税费 | 1,825.22 | 22.06 | 否 |
合计 | 6,218.18 | 2,547.32 | /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预缴所得税、房租及其他,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最近一年末和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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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 | 4,318.27 | 4,318.27 | 否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 | 否 |
合计 | 5,818.27 | 4,318.27 | / |
2022年末,公司新增对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的投资。该公司致力于显示光学解决方案(OLED位相延迟片等)的研究和生产,主要的技术方向为显示屏表面处理技术、显示屏位相差膜和车载抬头显示光波导解决方案。该公司研发的高端光学膜主要应用于LCD、OLED等半导体显示领域,其与公司半导体显示业务具有潜在的产业协同。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对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该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硅单晶抛光片和外延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领域所需要的存储芯片、逻辑芯片、图像传感器、显示驱动芯片及功率器件等。其与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具有潜在的产业协同。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在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领域或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成都瑞波科光电有限公司、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在渠道等方面具有协同作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最近一年末和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合同资产 | 7,005.24 | 6,742.29 | 否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5,049.54 | 509.37 | 否 |
合计 | 12,054.78 | 7,251.6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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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减:减值准备 | 700.52 | 674.23 | - |
账面净值 | 11,354.25 | 6,577.43 | - |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系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超过质保期且到期期限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金款项;预付长期资产款系公司预付的设备等长期资产款项。因此,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及最近一年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等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了解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逐条核查。
2、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获取公司出具的承诺,了解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3、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投资成都瑞波科、西安奕斯伟背景和原因。
4、获取发行人投资成都瑞波科、西安奕斯伟相关投资文件及银行回单。
5、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成都瑞波科、西安奕斯伟的相关工商信息、主营业务情况等。
6、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金融产品台账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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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投资成都瑞波科、西安奕斯伟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不涉及须扣减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形;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 | 发行人情况 |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列示的财务性投资。 |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参股类金融公司的情形。 |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基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财务性投资。 |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 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事项。 |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 |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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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 |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事项。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 | 发行人情况 |
(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
(四)保荐机构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
专此说明,请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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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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