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汽车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0、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洁,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其报酬。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